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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瘡科方 洗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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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0 04:43: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治瘡科方 洗髓丹

 

治楊梅瘡毒蔓延周身,或上至頂,或下至足,或深入骨髓,無論陳、新、輕、劇,服之皆有奇效。

 

三四日間瘡痂即脫落。

 

淨輕粉(二錢,炒至光色減去三分之二,研細,蓋此藥炒之則烈性少緩,若炒之過度,又恐無力,火候宜中,用其大片即淨輕粉。

 

)淨紅粉(一錢,研細,須多帶紫黑片者用之,方有效驗。

 

)露蜂房(如拳大者一個,大者可用一半,小者可用兩個,炮至半黑半黃色,研細,炮時須用物按之著鍋。

 

)核桃(十個,去皮搗碎,炮至半黑半黃色,研細,紙包數層,壓去其油,蓋油多即不好為丸用。

 

) 上諸藥用熟棗肉為丸,黃豆粒大,曬乾,分三次服之。

 

服時,須清晨空心開水送下,至午後方可飲食,忌腥半月。

 

服後,口含柳棍,有痰涎即吐出,愈多吐愈好。

 

睡時將柳棍橫含,兩端各系一繩,兩繩之端結於腦後,防睡著掉落。

 

又須將柳棍勤換,即將藥服完仍須如此,必待不吐痰涎時,方可不含柳棍。

 

其藥日服一次,若惡心太甚者,可間日一服。

 

製此藥時,須自經手,將輕粉、紅粉稱極準,其秤當以庫秤為定法,輕粉須稱準後再炒。

 

此方,人多有疑其服之斷生育者,非也。

 

輕粉雖烈,之則烈性頓減,紅粉雖性近輕粉而止用一錢,且分作三日服之,又有棗肉之甘緩以解毒,核桃仁多用至十枚,峻補腎經以防患,配合得宜,服之自有益無害。

 

輕粉系水銀同礬石升煉而成,紅粉亦系水銀同礬石、硝石諸藥升煉而成,其質本重墜,故能深入,其成於升煉,故能飛揚。

 

是以內浹骨髓,中通臟腑,外達皮膚,善控周身之毒涎,借徑於陽明經絡,自齒齦(上齦屬足陽明下齦屬手陽明)而出也。

 

蜂房,能引人身之毒涎透退場門齒,且有以毒攻毒之妙用,為輕粉、紅粉之佐使。

 

毒涎之出者愈多,即內毒之消者愈速矣。

 

核桃仁潤而多脂,性能補骨益髓可知。

 

且又善解疥癬之毒,其能解他瘡之毒亦可知。

 

加於此藥之中,補正兼以逐邪,毒之深入骨髓者亦不難消除矣。

 

至於丸以棗肉,取其甘緩之性,能緩二粉之猛悍,又能補助腸胃使不為毒藥所傷也。

 

服藥之後,其牙齦必腫,間有爛者,因毒涎皆從此出故也。

 

然內毒既清,外証不治自愈,或用甘草、蓬砂、金銀花熬水漱之亦可。

 

蜂房有三種︰有黃色大蜂其房上下恆作數層,其毒甚大不宜用。

 

曾見有以之煎水漱牙疼者,其牙齦遂皆潰爛脫牙十餘枚。

 

有黃色小蜂其房甚小,房孔僅如綠豆,雖無大毒而力微,又不堪用。

 

惟其蜂黃而兼紅,大近寸許,恆在人家屋中壘房,俗呼為馬蜂,其房入藥最宜。

 

然其房在樹上者甚少,若無在樹上之露蜂房,在屋中者亦可用,特稍宜加重耳。

 

馬姓,年四十餘,先染淋毒,後變為梅毒,求為延醫。

 

其毒周身不現形跡,惟覺腦際沉昏頗甚,心中時或煩躁,骨節多有疼痛之處,所甚異者,其眉棱眼稍及手指之節多生軟骨,西人亦謂系梅毒所凝結也。

 

愚對此証,不敢謂其必治愈,猶幸身體不甚羸弱,遂將洗髓丹一劑俾分四次服完。

 

歇息旬日,再服一劑,將其分量減三分之一。

 

歇息旬日,又服一劑,較二次所服之分量又減三分之一,皆四日服完,其病遞次消除。

 

凡軟骨將消者,必先發起,然後徐徐消腫,化為無有。

 

共計四浹辰,諸病皆愈。

 

又治一郝姓小孩,因食乳傳染,咽喉潰爛,至不能進食,肛門亦甚潰爛,其腸胃之潰爛可知。

 

其父來院細言其病狀,問還有救否?答曰︰“果信用餘方,仍能救。

 

”遂與以洗髓丹六粒,俾研細水調服三次,全愈。

 

又︰奉天一幼童,有遺傳性梅毒,年六歲不能行,遍身起瘡若小癤,愈而複發,在大連東人醫院住近一年不愈。

 

後來院求治,其身體羸弱,飲食甚少,先用藥理其脾胃,俾能飲食。

 

漸加以解毒之藥,若金銀花、連翹、天花粉諸品,身體漸壯,瘡所發者亦漸少,然毒之根蒂仍未除也。

 

遂將洗髓丹五分許研細(將製成丸藥複研末者因孺子不能服丸藥也),開水調服,三日服一次,仍每日服湯藥一劑。

 

後將洗髓丹服至十次,瘡已不發。

 

繼又服湯藥月餘,兼用滋陰補腎之品,每劑中有核桃仁三個,取其能健骨也(食酸齒者嚼核桃仁立愈是能健骨之明征),從此遂能步履行動如常童矣。

 

觀此二案,則洗髓丹奇異之功效,誠可於解梅毒藥中首屈一指。

 

且凡解梅毒藥,無論或注射、或服藥,愈後又恆肢體作疼,以其能清血中之毒,不能清骨中之毒,是以愈後其骨節猶疼也。

 

因其骨中猶含有毒性,恆遲至日久而複發,或遲至十餘年而複發者,若再投以此丹,則骨疼立愈,且以後永不反複,此又愚屢經試驗而確知其然者也。

 

引用:http://www.jkloha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64:2010-05-25-06-51-20&catid=122:2010-05-25-06-49-40&Itemid=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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