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治準繩雜病第五冊諸風門顫振】
顫振:
顫、搖也,振、動也,筋脈約束不住,而莫能任持,風之象也。
《內經》云:諸風掉眩,皆屬肝木。
肝主風,風為陽氣,陽主動,此木氣太過而克脾土,脾主四肢,四肢者,諸陽之末,木氣鼓之故動,經謂風淫末疾者此也。
亦有頭動而手足不動者,蓋頭乃諸陽之首,木氣上衝,故頭獨動而手足不動。
散於四末,則手足動而頭不動也。
皆木氣太過而兼火之化也。
木之畏在金,金者土之子,土為木克,何暇生金。
《素問》曰: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二火。
由是木挾火勢而寡於畏,反侮所不勝,直犯無憚。
《難經》謂木橫乘金者是也。
此病壯年鮮有,中年已後乃有之,老年尤多。
夫老年陰血不足,少水不能制盛火,極為難治。
前哲略不及之,唯張戴人治新寨馬叟,作木火兼痰而治得效,遇此證者,當參酌厥旨而運其精思云。
新寨馬叟,年五十九,因秋欠稅,官杖六十,得驚氣成風搐已三年矣。
病大發則手足顫掉不能持物,食則令人代哺,口目張HT ,唇舌嚼爛,抖擻之狀,如線引傀儡,每發市人皆聚觀,夜臥發熱,衣被盡蹇,遍身燥癢,中熱而反外寒,久欲自盡,手不能繩,傾產求醫,至破其家而病益堅。
叟之子,邑中舊小吏也,以父母病訊戴人,戴人曰此病甚易治,若隆暑時,不過一涌再涌,奪則愈矣。
今已秋寒可三之,如未更刺 穴必愈,先以通聖散汗之,繼服涌劑,涌痰一二升,至晚又下五七行,其疾小愈,待五日再一涌,出痰三四升,如雞黃成塊狀,如湯熱,叟以手顫不能自探,妻與代探,咽嗌腫傷,昏憒如醉,約一二時許稍稍省,又下數行,立覺足輕顫減,熱亦不作,足亦能步,手能巾櫛,自持匙箸,未至三涌,病去如濯。
病後但覺極寒,戴人曰當以食補之,久則自退。
蓋大疾之去,衛氣未復,故宜以散風導氣之藥,切不可以熱劑溫之,恐反成他病也。
孫一奎曰:據戴人此治,非真知為痰火盛實,莫敢如此療也。
木之有餘,由金之衰弱,病既久矣,恐亦有始同而終異者,況吐汗下之後,謂絕不必補養可乎!病之輕者,或可用補金平木清痰調氣之法,在人自斟酌之。
中風手足曳,星附散、獨活散、金牙酒,無熱者宜之。
摧肝丸,鎮火平肝,消痰定顫,有熱者宜之。
氣虛而振,參術湯補之。
心虛而振,補心丸養之。
挾痰,導痰湯加竹瀝。
老人戰振,宜定振丸。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8%AD%89%E6%B2%BB%E6%BA%96%E7%B9%A9/%E9%9B%9C%E7%9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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