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5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7-31 06:5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

 

朋友,明明你的心已經疲倦,明明你的眼神已經乾澀,何苦還要強硬著、留戀著!

 

何不給自己一個機會,一個再次獲得新的幸福的機會!

 

人生,就這麽短短數十載,錯過了就不能再重來!

 

逝去的青春不可能挽回,失去的東西不可能再回來。

 

感情更是如此,一去不復返,就算是留住了人又有何用?

 

心,能否留下!

 

人的一生,總有無法不流淚的時候,但是,流過淚後要懂得覺醒,這才是眼淚的真諦!

 

如果可以執著,誰又捨得放棄;如果能夠放棄,誰又會執著。人性就是這麽矛盾!

 

有很多人,很多事,總會在放棄後心生後悔,覺得失去的才是最好的,從而一昧的沈浸於從前,讓自己陷入無盡的思念之苦。

 

其實有很多人,很多事,放棄了就必會有當時值得放棄的理由。

 

如果再回到從前,也未必會真正去珍惜。大凡放棄的東西,就表明你對他的愛根基已不牢固。

 

所以,沒有必要總讓自己沈浸在放棄之後的思念中。

 

誰放棄誰,放棄何物,我都相信,天,決不會因此而塌下。

 

該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放手讓他走,誰也阻止不了,神也無能為力。

 

記住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朋友,我知道你現在真的很受傷、很受傷;但,請別把自己搞的那麽淒涼!

 

愛一個人要隨緣,曲終人散。

 

人生本來就是夢一場!

 

不要為那片刻的風花雪月而苦困。

 

你終究還是你,無須在夢中,南柯長夢,夢去不知所蹤!

 

何必尋夢!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很受傷。

 

大不了痛哭一場,日子還要過下去,人生的路還很長,希望你能看淡些聚散離合。

 

也許,我不明白到底什麽原因讓你如此哀傷;

 

也許,你的哀傷我無法體會;

 

但是,請記住善待自己!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

 

我知道你捨不得放棄,知道你心有不甘。

 

但是,你必順要試著去遺忘。

 

既然已經放棄,就毅然上路,重新選擇,這才是新生活的開始!

 

不必去追問為什麽,也不要去怨恨,更不要去責怪。

 

不必虛情假意地去祝福對方,因為那種祝福是最易變的。

 

既然放棄,其它一切都是多餘的。

 

從今以後,你可以與任何人做朋友,但唯獨他(她)永遠都不要再有任何關聯,因為那是不現實的,也是最無聊的事。

 

這只會讓過去的記憶與傷害一直存活,繼而傷害你以後的愛人!

 

這樣又何苦呢?

 

朋友,放棄也是一種成長。

 

人生會因為放棄而變得更加豐富、美麗,多姿多彩。

 

因為放棄過,因為真得痛過,才會讓你對人生有了更深的認識。

 

在以後的日子裏,你才會更加完善自己,更懂得理解與珍惜的重要性。

 

所以,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但請你不要失去自我,不要以傷害自己為代價。

 

請記住,一個人,一生中不可能只愛一個人,只不過愛情的過程與痛苦往往都是相似的而已。

 

朋友,我知道你很受傷!

 

但是,你要學會看清放棄的必然原因,也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盡早走出痛苦的邊緣。

 

有時放棄就代表著根本就無法挽回,就如一件精美的瓷器破碎後,就算重新拼湊起來,也無法再恢復原狀。

 

相愛,有時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放棄也是如此!

 

任何一份愛,從海枯石爛開始就一步步走向分開的契機。

 

緣聚即是緣散的開端!

 

朋友,既然選擇放棄,就請你來一個優雅的轉身。

 

既然選擇放棄,我相信你一定是個堅強的你。

 

真心希望,愛過後的你可以做到瀟灑放棄!

 

朋友,請放開懷,放棄你該放棄的,忘記那些該忘記的!

 

請從悲傷中走出來,我知道你行!
 
 
 
引用:
http://tw.myblog.yahoo.com/jw!JK4bxx.DRUawVmpLu8HGcvI-/article?mid=11323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18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0 20:10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