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婦闖紅燈遭撞死 駕駛被訴】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1-25 06:05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即使行人闖紅燈,有錯在先,開車撞到,不一定就能免責!
疏於注意 涉過失致死
苗栗縣後龍鎮一對銀髮姊妹淘,82歲李吳美、70歲李愛治,牽手闖紅燈過馬路,被桃園縣41歲男子徐瑞恩開車撞死。
苗栗檢方偵結,認為兩名老婦雖闖紅燈,但她們都已年邁,走路很慢,徐瑞恩如果不是疏於注意,仍可閃避,因此仍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今年8月28日,農曆7月最後1天晚間,鬼門將關,苗栗縣後龍鎮龍津里舉辦普度法會,李吳美與住隔壁、感情甚篤的老鄰居李愛治,由女外籍看護陪同,帶著牲禮到廟裡拜拜,7點多,她要外籍看護留在廟裡等拜完收祭品,自己與李愛治先徒步回家。
當時是紅燈,兩人在台6線後龍南社路段牽手過馬路時,遭家住桃園縣蘆竹鄉的徐瑞恩開車撞及,現場留下煞車痕與大灘鮮血,令人怵目驚心。
因為撞擊力道強烈,徐瑞恩駕駛的自小客車右車頭凹陷、車燈與擋風玻璃碎裂,警方鑑識人員仔細採證以釐清肇事責任。
兩名老婦送醫急救後都因傷重不治,共赴黃泉,家屬悲痛,不勝唏噓,她們的兒子事後控告徐瑞恩過失致死。
承辦檢察官黃智勇偵結後認為,兩名老婦雖然闖紅燈,也有過失,但她們都年歲已高,走路很慢,且當時的天候與路況良好,肇事路段也有路燈,徐瑞恩如果能注意,應可避免,顯然有過失。
黃智勇認為,不管雙方過失的比例認定如何,只要徐瑞恩的過失與兩名老婦的死亡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就有過失責任,因此仍應起訴,這個案例值得開車民眾警惕!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1/201111255345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