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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女童趁機猥褻 課輔老師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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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8 19:14: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載女童趁機猥褻 課輔老師遭訴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1-03 20:48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3日電)新北市1家安親班王姓課輔老師,趁送1名9歲女童返家時,將女童帶到草叢裡,用生殖器磨蹭女童下體。

 

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將王男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王男是新北市新莊區1家安親班負責人的丈夫,不僅擔任課輔老師,平時也負責接送學童上下課。

 

未料,王男在民國98年11月間載1名9歲女童返家途中,涉嫌趁兩人在車內獨處時,強拉女童的手伸進褲內撫摸下體。

 

不久,王男騎機車載女童回家時,又把女童帶到安親班附近荒涼的草叢內,將女童褲子脫掉,站著用生殖器磨蹭女童下體,強制猥褻得逞。

 

檢警調查發現,女童事後因害怕、排斥上課,母親便將她轉到別間安親班,女童和新同學聊天時,無意間透露「之前的安親班好可怕,老師用尿尿的地方碰我」,遭1名老師聽見,急忙要求女童告知母親,王男的犯行才曝光。

 

檢方偵辦時,王男坦承有要求女童摸下體,但辯稱未違反女童意願,並否認有用生殖器磨蹭女童;母親則控訴,女童事後情緒不穩定,經診斷疑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檢察官傳喚被告與被害人測量高度,與被害人所述相符,被害人所繪的現場圖也與案發現場一致,全案偵查終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1001103。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11/20111103027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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