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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夫家暴辱妻 法院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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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8 19:14: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莽夫家暴辱妻 法院判離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1-03 19:31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苗栗一對夫妻結褵22年,丈夫常為房事及經濟問題對妻子暴力相向,妻子去年訴請離婚後,丈夫變本加厲持續以粗話辱罵,傳簡訊恐嚇要同歸於盡,法院今天判准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民國78年與妻子結婚,育有2子,常為房事、經濟問題與妻子爭執,並於酒後毆打對方,妻子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後,黃男雖不動手,卻改以三字經、五字經等粗鄙言語辱罵,只要妻子拒絕行房,黃便會暴怒大罵「在外吃飽了,是鑲金還鑲銀碰不得啊」。

 

黃妻為了小孩隱忍多年,身心俱疲,去年提出協議離婚,並搬離住家,黃男竟憤而摑打她巴掌,還不斷傳簡訊「被我找到就是死」、「爛命一條跟你同歸於盡」恐嚇妻子,或是打電話在電話裡發出磨刀聲,使黃妻心生畏懼,一見丈夫來電或傳簡訊就嚇得直發抖。

 

判決書表示,今年5月間男子開車衝撞妻子轎車後,傳送簡訊「警察能24小時保護你嗎?」

 

恐嚇妻子,還在七夕情人節當天,以手機留言表示有性需求,「受不了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等語。

 

黃妻因多次遭丈夫施暴成傷,加上長期精神虐待,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時傳喚2名兒子作證,兒子也都贊成父母離婚。

 

法官認為,黃男侵害妻子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逾越夫妻可忍受程度,已屬不堪同居之虐待,今天判准雙方離婚。1001103。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11/20111103027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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