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殘司機撞騎士 判賠350 萬】
更新日期:2011/09/18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洪定宏/高雄報導〕駕照被吊銷的李姓小貨車駕駛,眼、耳各一隻殘廢,又逆向行駛將鄭姓騎士撞成重傷,被求償700多萬元,高雄地院調查鄭酒後騎車,也要負部分責任,判決李賠償350萬元。
被告家貧 將上訴盼協助
李姓被告無奈地說:「真的判太高了,生活很困苦,付不起啊!」將上訴,並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
鄭姓被害人指出,被告聖雲宮、後勁廟產管委會明知李姓男子左眼失明、左耳失聰,汽車駕照又被吊銷,還僱用其擔任司機。
97年4月13日凌晨3點多,李駕駛聖雲宮所有自用小貨車,至楠梓區煉油廠新北門前時,因違規左轉逆向行駛,撞擊他所騎乘的重型機車,導致他受重傷,要求李男和聖雲宮、管委會等被告給付看護、醫療、喪失勞動能力損失等費用共700多萬元。
承辦法官說,後勁廟產管委會不是法人團體,且肇事車輛雖為聖雲宮所有,但用於支持後勁地區民眾抗爭活動,負責載運抗爭期間所產生垃圾,李駕駛該車清理垃圾,僅為義務性質,沒有受領薪水,並非雇傭關係,所以管委會和聖雲宮均不用負責。
騎士酒駕 應負3成責任
不過,李逆向違規肇事,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0月確定,但鄭經抽血檢驗後,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95毫克,也應負3成責任,並審酌鄭提出求償款項及兩造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認為僅需被告給付350萬元比較合理。
李姓男子指出,他兩歲時,左眼被刺傷瞎掉,但不影響駕駛能力,曾當過煉油廠司機,案發時左耳正常,是近一、兩年才失聰,並表示他失業多年,得照顧中風癱瘓、極重度多障的太太,無力聘請看護,都是他幫忙把屎把尿,就讀小學的女兒也是清寒學生,全家靠政府補助及慈善團體救濟過活,法院曾派員到社區調查他的經濟情況。
李某強調,親朋好友曾願集資100萬元幫他支付賠償金,但對方不接受,如今事隔3年,他們也拿不出錢了,「真的付不起啊!」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8/78/2ywri.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