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5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指」驗小女友貞操 性侵無罪傷害難逃】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5-17 23:01: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指」驗小女友貞操 性侵無罪傷害難逃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2-01-30 06: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男子許永昌發現女友與別人同睡一張床,將兩人痛毆一頓後,竟強脫女友內褲,以手指伸入下體,強行「檢查」有無外來分泌物,被檢方以妨害性自主、傷害罪嫌起訴;

 

由於被害人曾告訴法官,許某的行為「感覺比較像是檢查」,士林地院法官於是採信「檢查說」,改以強制、傷害罪判許某1年10月。

 

判決指出,21歲許某與女友(17歲)交往3年,99年某日凌晨,許某返回與女友同居處,撞見女友在王姓室友房間裡,兩人還同睡一床,因而認為女友和對方有染,雖然兩人衣著整齊,也堅稱清白,他仍怒不可遏,連續揮拳毆打兩人,把王某趕出房間之後,單獨「審訊」女友。

 

女友指控,許某強行將她內褲脫掉,檢查發現內褲沾有分泌物,又翻垃圾桶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憤而以手指插入她下體,堅信她偷腥,追加幾拳後離開,跑到樓下宮廟發悶氣。

 

她追到宮廟找許解釋,許某又抄起木棒毆打她頭臉,造成嘴唇、背部、後腦、手臂受傷,最後由家人陪同報案,控告許某性侵。

 

被害人感覺像檢查

 

合議庭審理時,女方承認是因男友懷疑她和王某有不正常關係才打人,法官問她,許某伸手指的目的是為了性交、還是檢查?

 

女子回答「感覺比較像是檢查」,檢查後男友也沒做進一步性侵舉動;法官依此認定,許某當時的動作不算性侵,改以強制罪論處。

 

許某事後表達有誠意和解,但女方家長求償150萬元,他沒有能力負擔,士院認為許某有悔意,但被害人尚未成年須加重刑期,判決許某1年10月,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01/20120130010958.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18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27 18:43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