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都督】
官名。
一、漢末軍中執法和辦理事務的武官。
《三國志·吳書·呂范傳》裴松之注引《江表傳》,謂呂范以孫策軍中“綱紀猶有不整者”,自願暫領都督。
孫策不肯,謂“豈宜複屈小職,知軍中細碎事·”終以呂範堅持,乃“委以眾事”,“由是軍中肅睦,威禁大廳”。
據此都督所司極繁雜。
二、三國初年始為領兵將帥的官號。
俗傳周瑜為大都督非事實。
漢末領兵官多稱督,駐一地者為某地督,攻城者為升城督,領某部者為某部督。
後漸以大督、都督,都督中外諸軍事等為統率諸軍者的官號。
魏黃初二年(221),孫權以陸遜為大都督,為設大都督之始。
建安二十一年(216),始有都督諸軍事。
黃初三年,魏始置都督中外諸軍事。
兩晉、南北朝均以以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為統帥的稱號。
後世南宋也有以宰相充都督,或以執政充同都督及督視軍馬等,總領兵馬,均為臨時統帥的稱號。
元大都督府大都督則專領左右欽察衛軍。
三、地方軍政長官。
都督諸州軍事,始見於曹丕即魏王位時,以曹真假節都督雍、涼州諸軍事。
後漸多,偶有兼領刺史者。
西晉初,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
惠帝時遂兼任。
自此都督諸州軍事常兼駐地的州刺史,並總攬本地區軍民之政。
南北朝沿襲。
東魏、北齊時,此職為“行台”取代,雖仍有都督諸州軍事之官,並不多設。
北周及隋,改為總管。
唐初為總管,旋改大都督、都督。
大都督多由親遙領,邊地重鎮,另加旌節,稱節度使。
景雲二年(711),以駕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
後至辛亥革命前無以都督為地方軍政長官者。
四、西魏、北周與隋文帝時,府兵各軍府,以大都督統團,帥都督統旅,都督為隊官。
大都督所統僅數百人,與前述為元帥者高下懸殊。
隋煬帝改為校尉、旅帥、隊正。
五、明五軍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後五軍僉事,統轄全國各衛所。
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從一品,僉事正二品,位高責重。
後各衛僅存虛名,都督亦成虛銜。
六、辛亥革命時,各省多以都督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
後分行政、軍政為二。
行政長官先稱民政使,改巡按使,又改省長。
軍事長官先稱某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各。
民國五年(1916)袁世凱死後,改稱督軍。
十一年(1922)又改為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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