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法體」?】
「法體」是指有為(智)、無為(理)諸法之體性也。
《俱舍論the Abhidharama-kosa》分為七十五種,《成實論the Satyasiddhi-sastra》分為八十四種,《唯識論Yogaacaarya》分為百種,《八宗剛要》上曰:「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若世俗人剃髮後之身軀亦曰「法體」,也就是佛教法師之體相也。
但是還有條件,因為「法師」是稱能精通佛法經論為人之師者;或說能行法之師也。
《法華經》序品曰:「常修梵行,皆為法師。」
而道士之善符籙祈禳諸法術者,亦稱「法師」。
但道士並未剃髮,亦非精通佛法經論為人之師者,所以道士之肉體,不稱為「法體」。
那和「法身Dharmakaaya」有否不同?
常言「法身無相」,《大乘同性經》下曰:「如來真法身者,無色、無現、無著,不可見,無言說,無住處,無相、無報、無生、無滅、無譬喻。」
故理論上「法身」應該是講抽象之身,不像「法體」可以包括看得見的肉身。
《唯識論》謂「法身」有「德相法身」與「別相法身」二種。
不過,《同義記》下本曰:「隱時能出生如來,名如來藏;顯時為萬德依止,名為法身。」
如此看來,「法身」是佛之真身也,僅有佛陀的肉身才有資格稱為「法身」。
和「戒體」又有何不同?
「戒體」具有防非止惡之功能也,能發現於受戒法者身中者,隨順此「戒體」而於身口意三業表現如法之所作,謂之「戒行」。
《首楞嚴經》一曰:「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如此受戒之「法師」身是有「戒體」和「法體」的。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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