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517次還滅口 惡狼更一審逃死刑】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長期性侵同居人13歲的女兒,5年內性侵多達517次,三年前被害人在生父陪同下報案後,慘遭交保的許姓男子潛入住家勒斃,原本高院二審判決他死刑,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竟然認為性侵事證不足撤銷,殺人罪被發回更審,5號審理判決指出,量許姓男子曾照顧少女十幾年,也並未用凌虐手段殺死少女,並非沒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免死。
三年前,許姓男子因為被同居人女兒指控,性侵她長達五年,許姓男子不滿罪行遭到揭發,潛入少女住處將她殺害,後來還故佈疑陣,仍然遭到警方識破逮捕,移送的過程中一路低著頭,但他還喊冤裝可憐,說自己很想少女,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許姓男子性侵少女五年共計517次,判他要關2496年,至於殺人罪則是死刑,但案件到了高院卻因為性侵罪證不足被撤銷,至於殺人罪部分一樣判死刑,沒想到許姓男子又上訴最高法院,法官發回更審,日前更一審審理後,高院認為許姓男子曾經把少女視為親骨肉撫養多年,還提供金錢給少女花,兩人「情同父女」,而法官也認為許姓男子並沒有用凌虐手段虐殺少女,犯後態度良好,還說想念少女以表達悔意,性格兼具善惡,並非永無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
少女的生父很痛心,早已搬家遠離傷心地,經過冗長的司法程序,現在性侵殺害女兒的兇手再一次逃過死劫,對此少女生父不願再做回應,雖然全案還可再上訴,但這個結果少女生父的心情恐怕也永難平靜。
引用: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50206/201502068564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