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陽新法】
少陽新法
經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夏必病熱。又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故凡腎虛多欲之人。寒邪乘間而伏於少陰。久則寒化為熱。至春陽氣升發。新邪引動而發於少陽者。為溫病。至夏陽氣大泄。新邪外觸而發於陽明者。為熱病。
邵評:冬令閉藏。邪不外發。春夏陽氣泄越。而病溫熱。溫病發出之途由少陽。熱病發出之途由陽明。但有伏氣所發。受而即發兩種。極宜分辨。
然溫熱之症。四時俱有。有伏氣內發而病者。如冬月伏寒。夏月伏暑。再感新邪而發者是也。
有時邪外觸而病者。如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溫。感其氣而即病者是也。
辨症之法。凡見純熱無寒而口渴者。即是溫熱。非傷寒也。
但看舌苔白黃而燥者。乃陽明見象。純紅而燥者。乃少陽見象。陽明宜存肺胃之津。少陽宜顧肝腎之液。前陽明新法。已陳溫熱之概。茲專以少陽溫病為主。而兼以手三陰為治焉。
邵評:純熱無寒而口渴。伏氣所發溫熱則然也。
若受而即發之病。邪遏肺氣。初起必微寒。而後發熱不已。須分辨之。若苔燥。是溫熱病之的據。
凡人腠理疏豁。風溫之邪。即能直入少陽。以少陽屬木火。同氣相感也。
或由其人素有伏邪。因風寒外觸。其邪直從內發。而出於少陽者。亦溫病也。
其症初起。或見微寒。即發熱不已。
口苦目赤。脅痛胸滿。渴而欲嘔。脈來弦滑而數。舌苔白兼邊紅。或淡紅色。此邪初發於少陽也。
宜柴、芩、梔、丹、翹、薄清解之。至四五日。舌苔純紅起刺。煩躁不寧。六七日。耳聾顴紅。神昏。譫語。或汗出不解。或 疹透於胸前。此時木火大熾。營分血熱已極。大忌風藥劫液。宜用鮮生地一二兩。犀角、連翹、黃芩、薄荷、丹皮、黑梔、鉤藤、銀花之屬。以清膽腑之熱。兼解營分之邪。熱毒自解矣。
(少陽兼營熱)
如見目赤面紅。神呆不語。舌如芒刺。或 見紫色。此包絡之火亦盛也。
宜犀角、鮮地、鉤丁、連翹、川連、菖蒲、丹皮、黑梔、銀花等解之。芒刺一退。即當水中養木。寒涼不可過分。宜六味甘露等東加減。(少陽兼包絡火)
邵評:滋腎陰。清胃熱。以生津液。乃少陽兼心包絡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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