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8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騎車糾紛碰倒人 重判4年】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8-28 22:3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騎車糾紛碰倒人 重判4年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林姓男子騎機車時以為遭周姓男子吐口水,林男故意將對方碰倒受傷,出庭還笑出聲。最高法院依傷害罪判林男4年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36歲的林姓男子民國99年6月29日騎機車在花蓮市中興路時,覺得遭另一騎機車的周姓男子吐口水,彼此間先互相超車,林男後來故意碰倒周男的機車,導致周男失控倒地。


林男撞倒人後還嗆對方「你再起來吐看看,把你撞死」。雖然林男事後到派出所告知員警發生車禍,但傷者送醫後,因腦部受傷,喪失認知、記憶思考、語言溝通等能力,生活需仰賴他人。


全案一審時,法官依傷害致重傷罪判林男3年2月;二審時,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認為,林男僅因細故就蓄意報復,影響被害人終身健康,還在二審審理時,聽完檢察官陳述上述意旨後,當庭笑出聲,未見悔悟之心,改判他4年。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後定讞。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817/20130817691199.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8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4 16:39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