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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宣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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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8 07:51: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三才 於 2013-5-8 08:00 編輯

漢語大詞典●宣勑


亦作“宣敕”。

 

亦作“宣勅”。

 

1.發布命令。

 

『後漢書·耿弇傳』:“弇乃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勑諸部,後三日當悉力攻巨里城。”

 

南北朝以后,專指發布詔命。

 

『宋書·文帝紀』:“便可宣敕內外,各有薦舉。當依方銓引,以觀厥用。”

 

2.宣與敕。

 

爲國家任命或調遣官員的正式文書。

 

『資治通鑑·晉高祖天福六年』:“帝之發大梁也,和凝請曰:‘車駕已行,安從進若反,何以備之?’帝曰:‘卿意如何?’凝請密留空名宣敕十數通,付留守鄭王,聞變則書諸將名,遣擊之;帝從之。”

 

胡三省注:“宣出於樞密院,敕出於中書門下,時幷樞密院於中書。”

 

『金史·外國傳上·西夏』:“詔陝西宣撫司及沿邊諸將,降空名宣勅,臨陣立功,五品以下幷聽遷授。”

 

明葉子奇『草木子·雜制』:“元之宣勅皆用紙。一品至五品爲宣,色以白。六品至九品爲勅,色以赤。雖異乎古之誥勅用織綾,亦甚簡古而費約,可尙也。”

 

按,『元史·選舉志三』:“凡遷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爲敕授,則中書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爲宣授,則以制命之。”

 

故宣、敕之授受亦有尊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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