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舊約》】 猶太教及基督教的正典經書。
猶太教稱為《他那賀》(Tanakh)或《希伯來聖經》(HebrewBible),但猶太教的《希伯來聖經》與基督宗教的《舊約》兩者的內容有些差異。
《希伯來聖經》成書於西元前12世紀至前2世紀期間,除部分經文為亞蘭文(Aramaic,波斯帝國官方語言)著作以外,大部分內容以希伯來文(猶太人使用的語言)寫成。
《希伯來聖經》的內容共24卷,分為三部分:(一)妥拉(Torah),包括〈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內容有敘述故事、宗教獻祭規定與法律條文。
(二)先知書(Nevi’im),包含〈前先知書〉和〈後先知書〉。
〈前先知書〉敘述古代以色列重要人物與君王的事蹟、王國興亡的歷史;
計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
〈後先知書〉記載先知呼籲以色列人歸向上帝的信息,計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三)聖卷(Ketuvim),包括詩歌、格言、人物故事、智慧著作、啟示文學,分別為〈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尼希米記〉、〈歷代志〉。
西元前2世紀,《希伯來聖經》被譯為希臘文,稱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又譯《七十子希臘文本聖經》),除《希伯來聖經》各卷外,又增添〈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智慧篇〉、〈德訓篇〉、〈巴路克書〉等希臘文著作;
內容架構則分為摩西五經、歷史書、先知書、及智慧文學四部分。
西元1世紀基督教成立後,將「七十士譯本」稱為《舊約》,和《新約》合稱為《聖經》,成為基督教的正典經書。
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的《舊約》也有些微不同。
西元4世紀時,拉丁文譯本出現,稱為《武加大聖經》(Vulgate),逐漸成為天主教的正典經書,共計46卷。
東正教的正典經書比天主教多了〈以斯拉記一〉、〈以斯拉記二〉、〈瑪加伯三〉,共計49卷。
16世紀宗教改革之後,基督新教將天主教《舊約》中,原為希臘文的著作排除在正典之外,並稱其為「次經」(Apocrypha),所接納的《舊約》正典經書內容與《希伯來聖經》相同,但編排次序有些差異,分為39卷。
此後《舊約》便以不同的面貌在基督教的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三大教派裡流傳。
現今臺灣基督宗教裡,天主教會的《舊約聖經》有46卷,基督教會的《舊約聖經》有39卷,兩者的書卷中文譯名不同,共同書卷的內容一致。
臺灣天主教會中通行的《聖經》版本為思高譯本(1968年初版)。
基督新教裡較常使用則有和合本(1919年)、新標點和合本(1988年)、現代中文譯本(1979年,修訂版1995年)。
福佬話《聖經》有臺語羅馬字聖經(1933)、臺語漢字本(1996)。
客語舊約聖經已在2008年完成翻譯初稿。
原住民語聖經已有阿美語、布農語、排灣語、泰雅爾語等完成新約全書與部分舊約的出版,完成新舊約全書翻譯出版的版本有阿美語聖經(1997年)和太魯閣語聖經(2005年)。
參見「《新約》」、「次經」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4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