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0 20:45 編輯
【史學●蕃地駐在所】
蕃地駐在所,指涉的對象為日治時代日本政府對台灣「蕃政治理」下的產物。
而蕃地駐在所可以追朔到清治時代台灣漢人為了進入原住民區域或取經濟利益而設立的隘丁、隘勇制度。
由於清時期官方對於台灣的原住民區域並不十分重視,只消極地以限制漢民進入番界。
但為了山林經濟或是拓墾的利益,漢人常常會私自越界進行田地開墾等行為;
而為了防止生番攻擊,同時出現了兩種的模式。
一種是由民間私人組成的隘勇,另一種就是由官方負責的屯丁。
到了日治時期,只剩下民間興辦的隘丁隘勇,大部分為協助、護衛一般民間企業進行進入深山開採樟腦。
而初據台的日本政府初使對原住民採取懷柔綏靖的政策,1902年後,在持地六三郎的建議下,日本政府開始了以殖民利益為最優先的治台方針。
因為要開發台灣作為殖民地的經濟利益,因此對於山林利益的獲取是必需的,但在台灣山地中有這所謂的生蕃常常會對進入山林的工作人員造成危害,因此如何治理日方所謂的「蕃害」便成了日方在台工作的一項重要事項。
到了1909年十月,日方修訂廳事務分課規程時,轄內有山地的廳則置有「蕃務課」,並且將原來為保護私人的隘勇、隘丁正式歸其統轄,成為公家保安系統的一部分。
到了1913年,由日人擔任的隘勇改稱「警手」,並改「蕃務官吏駐在所」稱為「警察官吏駐在所」,是為蕃地駐在所的設置之始。
到了1915年,由日本第五任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起發動的所謂「討蕃事業」結束,裁撤「蕃務課」外,乃將蕃務課主管事務移歸警務課掌管。
到了1920年,日當局廢止隘勇之名稱,改為「警丁」,直至日治末期。
而從駐在所的分佈來看,明顯集中於台灣北半部(北蕃)泰雅族分佈一帶的山區,也反映了當時日人的理蕃政策為對於臺灣北部的原住民區域以泰雅族為主的重討伐以及南部原住民區域以輔育為主的形式。
當時日人的設置策略是由警察從事撫育,先以和平的面貌進駐,再逐漸擴大其所能控制的領域。
而駐在所的設置選擇,地點通常特別選在該蕃社中勢力最大的頭目或頭人所居處,從其位址暗中偵察蕃社內情,以達其「理蕃」的效果。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1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