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1 07:30 編輯
【●史學●鄭氏時期總論】
鄭氏時期始於1661年(永曆15年)鄭成功率師東征臺灣,逼荷蘭人退出,終於1683年鄭克塽投降清朝,歷經鄭成功、鄭經、鄭克塽三世,計23年。
史稱明鄭,或稱鄭氏王朝。
鄭成功又稱國姓爺、國姓,1647年起兵於南澳,取金門、廈門為基地,不數年即兼併福建、浙江沿海之反清勢力,桂王(年號永曆)封之為延平王。
1659年在南京大敗,精銳糧餉喪失大半,乃取臺灣以為養兵之地。
當時臺灣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所佔有,由公司任命臺灣長官治理。
1661年4月30日,鄭成功率師由鹿耳門港入臺江,先攻占普羅民遮城(Proventia),圍困熱蘭遮城(Zeelandia)。
駐臺灣長官揆一(FrederickCoyett)在熱蘭遮城西南之烏特勒支堡(Utrecht)失陷後,於1662年2月1日,與鄭成功交換16條的備忘錄,退出臺灣。
鄭氏三世鄭成功攻下臺灣後,以普羅民遮城為承天府,號東都。
以熱蘭遮城為王府。
因積勞成疾,於6月病逝於熱蘭遮城。
鄭成功征臺時,以洪旭、鄭泰輔佐世子鄭經留守金、廈,攻佔臺灣後,聞世子不倫,怒而令周全斌赴廈門殺世子,為洪旭等所阻。
鄭成功死後,在臺將領黃昭等擁立鄭世襲為主,洪旭等擁立鄭經嗣位,並率兵入臺靖亂,在臺得鄭泰與黃昭來往書函,疑其有異志,設計囚之,鄭泰弟鳴駿乃率眾降清,清軍乘機攻金、廈,鄭經不敵,1664年退守臺灣,以諮議參軍陳永華為宰輔,改東都為東寧,內興文教,嚴治安,外結日本、英國,擴展海外貿易,充實國力,英、日等國稱鄭經為延平國王,或稱東寧國王。
對清朝堅持不薙髮、不登岸,與朝鮮同為藩屬國。
並逐次收復金、廈諸島,東寧維持康泰局面。
1674年清平西王吳三桂舉兵反,靖南王耿精忠於福建響應,鄭經應耿精忠之請,率師入廈門,連下漳州、泉州等七府。
及清兵入福州,耿精忠投降,七府盡失,退守金、廈。
1680年,海澄失守,鄭經退返東寧(臺灣),政事委任監國鄭克。
此後移居北園別館,縱情享樂,1681年3月因墜馬傷重不治。
鄭經死後,權臣馮錫範與鄭經諸弟發動東寧之變,縊殺監國鄭克,擁女婿鄭克塽嗣位。
1683年7月施琅興兵攻臺,澎湖之役鄭軍大敗,鄭克塽為馮錫範所挾持、投降清朝。
鄭氏王朝亡。
東寧總制鄭氏建國,奉明正朔。
鄭經興建明帝宗廟,請監軍寧靖王朱術桂入居宗廟後殿,設監軍府於宗廟北側,國家有大議事,奉監軍於上座。
鄭成功入臺之前,得永曆帝允准,仿六部設立六官,六官之下設左右協理,為六官之副,協理之下設都事,處理實務。
設察言司仿都察院,承宣司傳令諭,儲賢館、育冑館則仿翰林院,皆直屬王府;
入臺之初及鄭經嗣位前後,官制並未更易。
後以陳永華為諮議參軍處理國政,位在六官之上,為宰輔之任,諮議參軍府遂成東寧王國之宰相府。
1674年鄭經西征,加諮議參軍陳永華為東寧總制,留守東寧總攬政事。
因鄭經諸弟難以節制,1679年立鄭克為監國,號監國世孫。
及鄭克塽嗣位,馮錫範以侍衛掌政,未設諮議參軍、總制等職。
鄭成功攻下熱蘭遮城,設為王府,士民稱為王城。
鄭經移王城至府城隍廟(今臺南市青年路)北鄰,設別館於臺江沿岸與柴頭港溪間,稱北園別館。
諮議參軍府與總制府設於府城隍廟之東,與王府毗鄰,分理陰陽。
鄭氏之地方規劃,在鄭成功入臺之初,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設一府二縣,府為承天府,下轄天興、萬年二縣與安平鎮。
承天府治在今赤崁樓,天興縣治即入清後之臺灣縣署;
萬年縣治土墼埕。
鄭經升二縣為州,與承天府層級相同,設安撫司三,南路、北路、澎湖各一。
府州治民,安撫司治軍番。
承天府仍治赤崁樓;
天興州移治新港社;
萬年州移治二層行。
南路安撫司治興隆莊,與萬年州合稱為南路(清初鳳山縣)。
北路安撫司在佳里興,與天興州合稱北路(清初諸羅縣)。
澎湖安撫司在媽宮,與承天府合稱中路,即清初臺灣縣。
軍事體系鄭氏軍事體系,以五軍戎政、五軍戎務職級最高,唯五軍戎政長駐舟山,並不能節制五軍。
五軍戎務,又稱戎政、五軍,職位僅次於藩主,出任者皆元老重臣。
唯洪旭之後無人遞補,或由勇衛兼任。
戎務之下設協理,為戎務之副手。
兵鎮之編制,最大者為五提督,南京大敗後僅剩前提督。
鄭經返東寧後廢,其後時設時廢。
與提督同級之單位為軍,為招撫魯王所部而設。
提督以下為衛、鎮。
衛為親軍,鎮則非親軍。
親軍衛鎮初為親丁鎮,後陸續設戎旗鎮,再分左右,1658年改名左右武衛,為設衛之始。
同年又仿日本武士全身披甲而設置鐵人部隊,稱虎衛。
鄭經時期增設勇衛、侍衛,以勇衛兵力最強。
非親軍鎮營,以五鎮系列之左右先鋒最強,為主力兵鎮。
前鋒稱衝鋒,後衛為護衛,預備隊為援勦,皆有五鎮。
先設營後升鎮者有五兵、五常、五行系統,未升鎮者為二十八宿營,後改護衛五鎮為宣毅五鎮。
鄭成功南京大敗後,新設鎮營所剩無幾。
特種鎮營有馬兵之北鎮、鐵騎鎮,火器之神器鎮等。
鄭成功東征後新成立之護衛鎮,由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遺留之黑人傭兵「烏鬼」組成,手持步槍,守衛延平王府之兵鎮。
鄭經西征時,因應需要而新設兵鎮,唯時設時廢,退回東寧時幾乎完全廢棄。
墾殖政策鄭氏時期墾殖之地分四種,稱營盤田、官田、文武官田、私田。
鄭成功入臺,頒布令諭八條,令各衛鎮、文武各官與士民,圈地開墾,永為世業,唯不准侵犯土民與百姓現耕田地。
衛鎮營所開墾者,稱營盤田,以收入充糧餉,不納稅。
各衛鎮於農閒時不忘武備,維護治安,監視平埔族社。
衛鎮之墾地稱屯田,分南北二路,南路以觀音山翠屏巖(今高雄縣(註1)大社鄉(註2))為中心,北路以龍湖巖(今臺南縣(註3)六甲鄉(註4))為中心。
主要屯兵衛鎮,勇衛在龍湖巖,左右武衛、左右先鋒分監新港、麻豆、蕭壠、目加溜灣四大社,左右虎衛鎮南北路。
援勦左鎮監視大武壠社。
官田為荷蘭時期之王田;
文武官田為鄭氏宗黨、文武官員及士庶招佃耕種,自收其租而納課於官,餘為個人所有或為衙署經費。
私田係鄭芝龍招募福建饑民來臺開墾之土地,在八掌溪兩岸,田租收入歸鄭氏所有,不在官府賦課之列,故稱外九莊。
外貿政策鄭成功之父鄭芝龍雄霸東亞海域,掌控絲綢貿易。
鄭成功繼之,以貿易所得支應軍需;
鄭經貿易西至波斯,北及日本,為東寧財政主要來源。
鄭克塽時期貿易亦盛,及克塽降清,部眾遠走廣南另闢天地,即與貿易有關。
貿易組織有山五商、海五商。
山五商總部設於江蘇蘇州,採購蘇杭絲綢、瓷器與各地土產,運交總部設於廈門之海五商。
海五商接貨後交船,船將貨出售,各至公庫結賬。
船隊分東西洋航線,東洋至日本、臺灣、呂宋;
西洋至南洋,遠及波斯,征戰時船隻可改為戰船。
另有個商,向鄭氏借款繳納利息,貿易方式與山海五商、船隊同。
1680年鄭經棄守金門、廈門後,清朝實施海禁政策,鄭氏以賄賂、走私等法維繫山海五商之貿易。
貿易對象,北為日本,南為南洋,西則英國。
鄭氏以山五商所獲得蘇杭絲綢換取日本銀銅與武器,鄭成功鐵人部隊虎衛之裝備亦購自日本。
鄭經因琉球貢清船事件,中斷對日貿易,然西征時已修舊好。
對南洋貿易主要為轉運當地所產胡椒、檀香木等至日本,鄭成功曾遣道明會士李科羅(VictorioRlcci)持書前往呂宋(今菲律賓)勸降,造成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大殺漢人。
鄭經為擴大對日貿易,運東寧米至日本,而運暹羅米入東寧以補不足。
又為招徠通商,曾行函各國。
1670年英船至東寧,草定協議,英方要求自由貿易,鄭經要求進口武器。
1672年鄭、英簽訂通商條約,英國在安平設立商館。
然雙邊貿易不太順利,1681年英國撤出安平,雙邊貿易宣告結束。
鄭氏三世之貨幣,以制錢「永曆通寶」係委託日本鑄造,故亦通行日本貨幣「寬永通寶」。
銀幣則有福建通用之銀錠,然主要流通貨幣為西班牙與荷蘭之銀元。
社會文教1666年鄭經從陳永華議建文廟,東為國學,設明倫堂,延師授課。
西為聖廟,奉祀孔子與四配十哲之神位,為臺灣文教之始。
鄭氏時期流寓臺灣之文士,有沈光文、沈佺期、王忠孝、郭貞一、盧若騰、李茂春等人。
鄭氏時期所建之廟宇,除文廟外,尚有官廟、民廟並存者,為奉祀明朝守護神之玄天上帝;
另奉祀教人忠義,又為商業神之關帝廟。
僅設民廟者為祀送子觀音、除魔去煞之觀音廟、祀保身家康健之大道公廟,以及主祀東嶽大帝之東嶽廟等。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