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0 23:41 編輯
【史學●隘線與隘勇】
隘勇制度始於清代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福康安設立「屯丁制」,以鞏固漢蕃邊界的安全。
日據台灣總督府募番丁守隘,積極利用隘勇制度作為其理蕃的工具。
理由在於其入台初期,部分隘勇如台中林朝棟家族不僅未參與抗日,更曾協助日軍鎮壓抗日;
而另一方面,日本確也需要透過漢人的隘勇勢力協助日本得到山區的樟腦利益,於是從一八九六年起開始由警察費用支出補助林紹堂與黃連添等人的隘勇,使隘勇成為一支由警察指揮的警備系統。
兒玉源太郎總督時期,由於在平地設立嚴密的警察系統,不得不縮減在山地的警政勢力,於是在一九○○年開辦官辦隘勇,作為維持山地秩序的取代方案。
隘勇分佈在漢番交界上,形成一條隘勇線,其主要的功能在於戒備「蕃人」出草,以保護樟腦業的拓展,另一方面防止漢人的抗日份子潛逃,藏匿「蕃地」騷擾治安。
也由於隘勇制度與樟腦利益的緊密關係,因此實際上隘勇制度僅存在於北部的台北與台中兩縣。
而官辦隘勇的數量也從一九○○年初期的四四五人,快速地在一年內增為一五九三名。
然而,官辦隘勇的成效不彰,漢人的製腦業者每每跨越隘線,與蕃人私下訂約,違背了日本政府蕃地國有的既定政策,使得日本殖民當局決定策劃積極的剿蕃行動。
日俄戰爭爆發後,一方面為了取得更多的樟腦資源,以及推動種植樟腦樹的造林計劃,日本對於蕃地的政策轉為積極。
在日本的剿蕃行動之中,以隘勇線作為推進的基點,對於不服從的「兇蕃」採取鎮壓與封鎖的政策。
自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起,開始對台灣原住民進行強力的征伐,即以在北部修築多條隘勇線,對原住民族形成包圍之勢,繼而降服各族。
而著名的霧社事件正是在這一波隘線推進的過程中引起的事件。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