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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鐵槌弒父 死刑改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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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7 19:14:38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逆子鐵槌弒父 死刑改判無期

 


廿三歲「啃老族」吳啟豪持鐵槌逆倫弒父案,最高法院經「生死辯」後,合議庭認為,吳並非預謀殺父,犯後自首且已有懺悔之心,並非沒有改過遷善的可能,五日撤銷二審判決,未發回更審,首次「自為判決」,將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確定,讓他逃過一死。


吳殺父後,持刀追砍大妹,事後大妹雖然表示不願提告追究,但目前與叔叔同住的小妹,得知判決結果後,仍氣憤表示,「我還是覺得應判死刑,他不是真心悔改的!」


吳是獨子,從小受到溺愛導致脾氣暴躁,高中肄業賦閒在家當「啃老族」。


去年一月八日下午兩點多,他氣父親酒後罵他不工作、不讀書,就把父親從新竹住處樓梯上拉下,從儲藏室拿鐵槌敲打父親頭部與臉部十多下,確認斷氣才停手。


吳啟豪想到樓上的大妹可能揭發他的犯行,便回頭拿剪刀上樓追殺大妹,大妹奮力反抗,趁機負傷逃離求救。罹癌母親何素梅因家中遭逢人倫慘劇,憂心過度,一周內就病逝,臨死前還要求法院將兒子判死。


吳去年在看守所內,寫下懺悔書,表示自己犯下滔天大罪,後悔自己殺死父親,重傷自己的大妹,而使母親傷心難過癌症發作去世;並向探視他的叔叔詢問,關心兩位妹妹是否仍在唸書,他還每天都抄佛經、悔過書,表示不想死,希望法官從輕量刑,讓他有機會可以回去祭拜父親。


一審認為吳弒父且犯後態度惡劣,判他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定他惡性重大,判處死刑,殺妹未遂判刑六年,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依新制,召開辯論庭進行「生死辯」。


吳啟豪的律師林彥苹,以他犯後自首為由,請法官讓他減刑;但檢察官駁斥,被告犯後無悔意,不宜減刑,應判死。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家屬要求將吳判死,但他如果施以最長期監禁、教化,仍有遷善的可能,沒有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昨將他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30206/20130206202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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