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修正 元旦上路】
102年新制專題(3)(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0日電)新修正專利法明年1月1日上路,其中修正重點包括未來將擴大設計專利保護範圍、專利復權機制、優惠期適用範圍及限縮專利外文本申請種類限制。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這次專利法修正是全盤修正,修正條文共計159條,其中修正108條,增訂36條,刪除15條。
智慧局指出,這次修正又可歸類為六大面向,包括申請程序面、實體審查面、擴大保護面、侵權救濟面、強制授權面及專利舉發面等。
申請程序面部分,智慧局舉例,像是增訂專利申請人己意在刊物發表者,可主張優惠期,包含在商業性刊物發表者。
此外,專利外文本提出時語文種類,從過去沒有外文本限制,改以阿拉伯、英、法、德、日、韓、葡、俄、西班牙文等9大語言為限。
值得一提的是,未來非因故意未於申請時主張優先權,或未按時繳納專利證書費或年費者,只要在1年半內補繳3倍年費,即可申請復權等。
擴大保護面部分,智慧局表示,未來將部分設計、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Icons & GUI)設計、成組物品設計、衍生設計納入專利保護範圍,強化對設計成果保護。
強制授權面部分,智慧局指出,專利法現行規定,申請人若經合理期間、事由仍「談不攏」者,可向智慧局申請強制授權,修法後「談不攏」已不能獨立成為強制授權的理由,還需與公益非營利使用、再發明等事由連結,才能申請強制授權。
其他專利法修正部分,則還有有條件開放醫藥及農藥品專利延長申請,並刪除原先申請延長至少要2年的門檻限制、刪除專利侵權有關3倍懲罰性部分等。
引用:http://n.yam.com/cna/fn/20121230/20121230100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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