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0年實現“居者有其屋計劃”】
新加坡政府早在1960年便成立建屋發展局,負責解決公共住房問題,並於1964年推出了“居者有其屋計劃”。
經過近50年的發展,如今新加坡 已形成了以公共住房為主、商品房為輔的房地產市場格局。
而新加坡政府在住房政策上所秉持的“居者有其屋”的核心理念,也成為亞洲各國解決住房問題的典範。
在過去50年中,新加坡政府建造了近100萬套公共住房,解決了80%人口的住房問題。
85%的公民住在政府“組屋”
在新加坡,距離市中心不遠處有個居住區,多是長走廊、宿舍式的設計,數十棟約10層高的樓房大約容納了10萬人口。
小區井井有條,設有學校、公 園、體育場、商場等,各種設施齊全,這便是新加坡最大的組屋區。
新加坡的組屋一般都是按衛星鎮方式分佈,以市區河口為中心,圍繞地鐵或公交車站遍佈整個新加坡。
在新加坡,住房大致分為兩類:組屋和私宅。所謂“組屋”,就是政府通過建屋發展局(HDB)為廣大中低收入群體提供的廉價公共住房,相當於我國 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
據了解,新加坡常住人口約440萬,85%的公民居住在政府的組屋;其中93%的居民擁有組屋99年的房產地契,7%的低收入家庭 向政府廉價租賃組屋,15%的高收入家庭居住在私宅。
新加坡由此成為全世界住宅問題解決得最好的國家之一。
新加坡的組屋始建於20世紀30年代的英國殖民時期,是殖民政權為安撫人心的“善治”。
1964年新加坡政府宣佈“居者有其屋”政策,正式開啟新加坡的“組屋時代”。
歷經幾十年的發展,新加坡的組屋政策已趨於成熟。
新加坡公共組屋制度基本上是以法律的形式存在,政府頒布了《建屋與發展法令》和《土地徵用法 令》,以確保組屋的供應。
此外,政府還提供了大量的資金補助,主要有建房貸款、購房資金貸款和政府津貼,其中政府每年撥給建屋發展局的津貼已經累計有138億新加坡元(1新加坡元約合5.07元人民幣)。
“組屋”推動了家庭與社會和諧
“和我一起買組屋吧!”這是當下越來越多新加坡年輕人求婚時的流行語。
據當地一年輕人介紹,現在新加坡的平均月收入水準是5000元新幣,組屋 的價格是每平方米3000新幣,商品房是每平方米5000新幣;兩個總月收入上萬的年輕人結婚後購買組屋,每月還款總額不到總收入的20%,再加上可以使 用公積金還款,買房對於他們來說幾乎不構成什麼負擔。
新加坡住房政策的核心是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因此新加坡的組屋一般都是以小戶型、低價位為主。
一般來說,購買組屋要滿足五個條件:新加坡公民、年齡至少21歲、必須組成一個核心家庭單位、家庭月收入低於8000新幣、此前不能擁有私房。
隨著市場的變化,新的政策也應運而生,組屋在住滿5年 後可轉售,收入上限的限制也逐漸放寬。
針對單身人士,政府規定,35歲及以上的單身公民可以購買任何類型和地段的轉手組屋,如家庭月收入在一定上限下,有機會獲得一定的公積金購房津貼。
對於無力購房的總收入介於800—2000新幣的新加坡公民,則可以以低廉的價格租賃組屋。
比如,家庭收入在800新元以下的申請一室一廳,每月的房租最低僅為26新幣,約合人民幣130元。
此外,重視培養家庭倫理和諧,是新加坡組屋制度頗有特色的一個設計。
新加坡政府為了倡導家庭凝聚力,給予那些在公開市場首次購買靠近已婚子女或 父母的組屋的公民4萬新幣的津貼。
已婚子女如果在“抽籤購屋計劃”和“預購組屋計劃”下,申請組屋以便於與父母同住或靠近父母,將額外增加1倍的抽籤機會。
組屋還承擔起了彌合種族衝突的任務。
在新加坡,種族、宗教混雜。
據了解,在新加坡華人、馬來人、印度人就分別佔總人口的75.6%、 13.6%、8.7%。
因此,政府不得不通過立法來規定各個種族在組屋區內的比例。
“如果一棟房子的華人比例已經達到70%,HDB就不會再批准華人居住到這裡來,獲得許可的只會是其他種族。”
這些規定,對於新加坡家庭和諧乃至社會的和諧,起著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推動作用。
孟子云:有恒產者有恒心。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既惠及國民,又利於社會和諧,已然成為“大同社會”的現實版本。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45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