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黎曼】 黎曼(GeorgFriedrichBernhardRiemann,西元一八二六~一八六二年),(見圖1)出生於德國漢諾威(Hanover),是一首相之子。
一八四六年赴哥廷根大學(UniversityofGottingen)攻研神學,但不久後改攻數學。
在高斯(CarlFriedrichGauss,一七七七~一八五五)指導下,在一八五一年完成有關複變函數論的博士論文,提出有名的「黎壘保角寫像(保角映射)定理」。
為取得此大學之授課講師(Privatdozen,可向學生開課,但收學費)的資格,發表了有關三角級數之論文,提出了現代初等微積分中「定積分」(或稱「黎曼積分」)概念,建立了實數值函數之「可積性條件」(或稱「可積性定理」)。
一八五一年,就任授課講師之演講「幾何學基礎所依假設」,討論了歐幾里得幾何學(歐式幾何學)之一些預設(Presuppositions)與概念。
一八五九年,繼數學家狄里希立(P.G.L.Dirichlet)任數學教授。
一八六二年患肺癆,四十歲時去世。
雖然一生短暫,但他對數學之貢獻深大,涉及幾何與分析之重要領域。
黎曼不只是一個純數學家,他深切注意物理學之進展,並關心數學與物理世界之間的關連。
他曾發表了有關熱學、光學、氣體、磁性、流體力學與聲學方面的論文。
在其晚年,曾與偉柏(W.Weber)學物理學,並作偏微分方程方面之研究。
一、在幾何學方面的原創思想黎曼在他的就任演講中,曾對歐式幾何學之「直線」概念,分別了「直線之無界性」(Boundlessness)與「無限性」(Infinitude)這兩個概念。
他認為,不使用「直線之無限性」,而只假定「直線的無界性」,仍然可建立一種幾何學。
他所希望的是要確定:我們有關物理空間(PhysicalSpace)之知識中,何者為絕對可信靠者。
在一八二九年,俄國的羅巴契夫斯基(NicolaiIvanovitchLobachesky,一七九三~一八五六)、匈牙利的波雅依(Jano'sBolyai,一八○二~一八六○)與高斯,各自發現了與歐式幾何學不同,但沒有矛盾的非歐式幾何學。
這一發現,肯定地解決了很久以來歐式幾何之一個老問題-平行假設(過一直線外之任何一點,可引一條而且只有一條直線平行於原直線)在歐式幾何中是否獨立的問題。
這一發現也動搖了許多人(包括數學家與哲學家)所堅持的信念-幾何學只有歐式幾何學這一種。
黎曼大膽地採取了(數學)分析方法,由一先在的空間(SpaceaPriori)出發,認為研究空間之局部性質後,才能夠對整個空間有所了解,空閒之其他性質只是經驗的(Empirical)。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開始定義空間上相鄰二點(其坐標差很小)之距離ds,其平方和為(方程式圖)(在此每一個gij為x1,x2…,xn之函數,gij=gij),這推廣了歐式空間內之相鄰二點距離(方程式圖)。
一八五四年,黎曼引介了現代所謂「黎曼流型」(RiemannianManifold)與其曲率(Curvature)概念。
他企圖以這些概念來刻畫(Characterize)或表徵歐式空間,並進而刻畫使幾何圖形在運動(一種保持距離的坐標變換)之下不變形,或不變大小的那種空間。
詳細的發展,就要用解析方法與「張量」(Tensor)概念來表達(這是微分幾何學中之一部門)。
黎曼所發展出來的幾何學,後來被稱為「黎曼幾何學」(RiemannianGeometry),這也為後來愛因斯坦(AlbertEinstein,一八七九~一九五五)在一九一五年所提出之特殊相對論作了鋪路工作。
二、在數學分析方面的創建法國的柯栖(A.L.Cauchy)於一八二一年為現代微積分建立了嚴密的「極限」理論,以代替牛頓至萊布尼茲時代的「無限小」概念。
這是「數學分析算術化」開始之一頁,德國的魏爾斯特拉斯(KarlWeierstrauss)後來更在這算術化的工作上提供了許多創例,發展「收斂」理論。
一八七四年,魏爾斯特拉斯提出了「一個處處連續,但處處不可微的函數」之例,黎曼約在這年提出了「一個對所有無理數連續,但對所有有理數不連續的函數」之例。
這些結果,似乎與許多人的天真直覺(NaiveIntuition)相衝突,但在數學分析的基礎上,警告了學習數學者必須嚴謹地區分何者為無根的直覺,何者為創發性的洞見,何者為數學證明之嚴密性。
做為一個數學家,黎曼自由而成功地使用了幾何的直覺與物理的論證。
據數學家克萊恩(FelixKlein,一八四九~一九二五)說,黎曼曾研究過「平面上電流」的問題,而位勢方程(PotentialEquation)是這研究之中心論題,這工作使他獲得複變函數之某些概念,使他在研究複變函數論時採取了幾何觀點或幾何學的途徑。
他引介了現在所謂「黎曼曲面」(RiemannSurface)概念來討論多值函數(Multiple-valuedFunction)。
例如,他將複變數函數w2=z分成二個分支(Branch),(方程式圖),並對每個分支引進Z值之平面(即所謂「葉」〔Sheet〕來討論。
(方程式圖)各由上葉與下藥來表現,這兩葉在點z=0與z=∞接合。
更複雜的n值函數之黎曼曲面更複雜。
n值的函數要用n葉來表現。
每一個黎曼曲面可說是z平面的複製(Duplication),並加入一無窮遠點而成。
「黎曼曲面」是複變函數之歷史上一個極重要的進展。
在複變函數論中(單值的)解析函數(AnalyticFunction或HolomorphicFunction)可有四種「定義法」。
若複變函數在一開集D可微,則稱之為Holomorphic(此定義類似初等微積分中之可微函數〔可微的實數值函數〕),則下列四個條件是等價的:1°f在開集D為解析函數(或Holomorphic);
2°u=u(x,y)與v=v(x,y)在每點z=x iy全可微(TotallyDifferentiable),並滿(Cauchy-Riemann方程式)(方程式圖);
3°f在D之每一點之一鄰域內,可表示為一冪級數(方程式圖);
4°若一可求曲線弧長的約旦曲線(JordanCurve)及其內部均屬於開集D,則(方程式圖)。
黎曼提出定義2°,經後人證明與1°、3°、4°等價。
1°→4°即著名的柯栖積分定理(Cauchy'sIntegralTheorem)4°→1°即Morera定理。
在複變函數論方面,黎曼對阿貝爾積分(AbelianIntegrals)及阿貝爾函數均有相當的貢獻。
黎曼在一八五一年的博士論文中提出了一個現在有名的「黎曼保角映射定理」,簡單而粗疏地說:任何複數平面上具有一個以上的邊界點的單連通區域D,可藉一解析函數w=f(z)(將D)映入w平面的單位圓盤之內部。
這定理成為複變函數論之幾何理論之一基石。
設x為一正實數,π(x)表示:有π(x)個質數小於x,例如π(8)=4,π(11)=5。
當x漸漸增大,小於x的質數將趨於稀疏,但π(x)這個函數應如何定義?
這是解析數論(AnalyticNumberTheory)中之一著名問題。
歐依勒(Euler)、勒根達(Legendre)、高斯等人曾欲證明有關的定理,後人綜合寫出一猜想:(*)(方程式圖)(這一猜想曾被稱為「質數定理」,實際上後來曾被證明為真確)。
俄國的契貝謝夫(Tchebycheff)曾證明:有常數A1,A2,使(方程式圖),但未能成功地證明上述猜想。
黎曼於一八五九年左右提出Zeta函數ζ(z),(方程式圖)(z為複變數),他欲藉Zeta函數證明(*)。
他也驗證了歐依勒早先的結果(方程式圖)(s為實數,(s)為s的Gamma函數)。
黎曼指出,要證明(*),必須有人對Zeta函數之複根(ξ(z)=0之複根)作進一步的研究。
若z=x iy,對x£1,ξ(z)不收斂;
但ζ在上半平面{z:z之實數部分<1}可藉解析延拓來擴展其定義。
於是,黎曼提出一個假設,稱為黎曼假設(RiemannHypothesis):ξ(z)=0在區域{z:£z之實數部分£1}之複根均在直線(方程式圖)上。
黎曼假設到現在為止,仍未能得到證明。
但很奇異的,法國數學家蒲桑(delaVallee'Poussin,一八六六~一九六二)在繼J.Hadmard之研究後,證明了z=x iy,x=1時,ξ(z)≠0,而證得了前面的猜想「質數定理」(*)。
(洪成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