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心理衛生運動】 奠定世界心理衛生運動基礎者是美國之皮爾斯(G.W.Beers)。
氏曾罹患精神病,在精神醫院療養三年,治癒出院後,即下決心絕滅精神病。
西元一九○八年出版一本自傳,名為「一顆找回它自己的心」(AMindThatFoundItsel),將其決志訴諸世人。
於一九一○年組織全國心理衛生委員會,展開心理衛生運動,成立國際心理衛生委員會。
一九三○年在美京華府召集第一屆大會。
第三屆會議在一九四八年二次大戰後於倫敦舉行,決議將該會議名為世界心理衛生協會(WorldFederationofMentalHealth),以後每四年召開一次大會,輪流在世界各國舉行,近年則改為兩年一次。
目前心理衛生運動有以下趨勢:一、從個人伸延至社區;
二、普及心理倫生輔導人員訓練;
三、重視預防;
四、重視積極心理衛生;
五、強調自我負責;
六、鼓勵科際及機構合作。
我國心理衛生運動始於民國二十一年,由中央大學吳南軒教授鼓吹,在二十五年四月十九日正式成立中國心理衛生協會,請吳南軒擔任總幹事,展開心理衛生工作。
抗戰爆發後,會務停頓,至抗戰勝利,亟謀復興改組,旋由該會推舉程玉先生為理事長,聘請黃堅厚為總幹事。
四十四年於台灣復會,迄今每年十二月第一週定為心理衛生運動週,舉辦心理衛生專題講演及座談會。
該會亦致力於心理衛生知識之傳播,其目的在加強學校心理衛生教育,並協助學校解決因心理困擾所發生之訓育問題。
教育部並於六十二年二月、六十四年一月及六十八年二月分別頒布高中學校、大專院校及國民中小學應設心理衛生與輔導中心之規定,以增強各級學生之心理健康與輔導。
在設施上,除台大醫院設有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外,尚有台北市立療養院、私立台灣療養院等。
自六十四年,台灣全島亦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張老師」青年輔導中心等,將心理衛生服務配合現代化國家普及社區之新趨勢。
最後,附上各國心理衛生及精神治療比較表,作為我國今後努力之參考。
(俞筱筠)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