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北洋海軍】 清同治九年十月(西元一八七○年十一月),直隸總督李鴻章膺命為欽差大臣,辦理通商事務,此為北洋通商大臣時代之肇始。
光緒元年四月(一八七五年五月),清廷詔令沈葆楨與李鴻章分別督辦南北洋海防防務。
同年六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同戶部,奏准籌撥專款,以應督辦海防所需。
北洋海軍之籌建,自是開始。
此後,北洋海防,在李鴻章規畫下,建造船,創辦水師學堂,聘請西方教習,派遣學生去英、德等國留學,修築海軍基地,購置船砲等。
歷十餘年之慘澹經營,規模略備。
十一年,海軍衙門成立,決定編練海軍,先自北洋一軍練起。
十四年,乃參照英、德軍制,奏定官等,北洋海軍正式宣告成立。
其編制計有提督一員,左右翼總兵各一員,其下依次有副將五,參將四,游擊九,都司二十七,守備六十,千總六十五,把總九十九,經制外委四十三,合各船弁兵,共有四千餘人。
其艦艇計有定遠、鎮遠鐵甲船二艘;
濟遠、致遠、靖遼、經遠、來遠、超勇、揚威快船七艘;
鎮中、鎮邊、鎮東、鎮西、鎮南、鎮北蚊砲船六艘;
威遠、康濟、敏捷練船三艘;
泰安、鎮海、湄雲、操江補助船四艘;
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魚雷艇六艘;
利運運艘一艘。
北洋海軍成軍後,內守京師之門戶;
外控渤海之要衝,間亦巡弋南洋諸港,為捍衛我國海疆之勁旅。
後因軍費被移用,船砲未能及時更新,以致實力漸弱。
中日甲午之役,先後挫敗於大東溝及劉公島,師船幾盡為日軍所燬。
後雖復設北洋統領,統理海軍事宜,名存而已。
(張效乾)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