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動作發展】 個人動作的發展,在胎兒期三個月就開始。
四個月底胎兒在胎內的活動,母親已可感覺到。
嬰兒出生後數星期內,動作發展較速。
當時嬰兒的神經系統尚未成熟,因此他的動作都是亂的、不一致的,全身都動的。
當兒童的肌肉逐漸發展,他的全身都動的動作,改變為某部分肌肉的動作。
幼兒先學會較粗大的動作,如行走、奔跑等。
五歲以上的兒童逐漸學會精細的動作,如掌握物件、擲球、接球、寫字等。
兒童動作發展良好有很多益處,較顯著的有:一、動作純熟使兒童健康快樂。
二、動作發展正常,參加體力活動的機會增多,能消除情緒的鬱積,促進心理健康。
三、動作發展良好,可供給兒童練習社會化的機會,同伴們喜歡和他玩,因此,社會調適良好;
反之有許多兒童羞怯、極端內向,以及對社會活動缺少興趣,多數是由於動作發展緩慢,及欠熟練所致。
四、動作發展良好,有助於兒童建立健全的自我概念。
兒童動作純熟而有技巧,能建立身體方面的安全感,以及心理方面的安全感,進而增強其自信力,有良好的自我概念。
兒童技能的學習:一、用手方面:十二個月的嬰兒能拿一支鉛筆。
二歲的幼兒能開盒蓋、瓶蓋,翻書頁,堆四、五塊積木,畫圓圈、方形,或三角形。
三歲的幼兒會脫衣服、自己吃飯、上廁所、洗手、洗足、擦乾碟子、拿自己的菜盤。
五歲的兒童能畫正方形、長方形、三角形、圓形、金鋼鑽形等,用剪刀剪紙或其他材料。
六歲的孩子能玩泥沙做成各種形狀,做一些簡單的家事。
六歲以上的兒童用手的技術大為進步與成人相差不遠,惟控制手指的技術稍差,至十二歲以上才進步快速。
歸納兒童用手的技術大致可做下列各種事項:(一)照顧自己的生活,如自己吃飯、上廁所、穿脫衣服、洗臉、洗手、洗澡等。
(二)寫字。
(三)擲球、接球、搭積木等。
二、行走方面:十八個月的嬰兒行走已很穩。
逐漸學會奔跑、跳、滑、爬等。
二歲的幼兒能走樓梯,能將一足站立。
四歲的兒童能跳高十二英吋。
五、六歲的兒童能跳繩。
六歲以上的兒童能騎腳踏車,並能隨音樂節拍跳舞。
兒童年齡稍長,動作發展受文化環境及社會傳統的影響。
傳統的看法,男孩應多訓練體力以便做粗重的事;
女孩則多訓練纖細的動作及靈巧的手藝。
因此男孩發展纖細的動作,以及女孩發展粗大的動作,都受到限制。
關於使用右手或左手,據研究嬰兒是左右手交互使用的。
三歲至五歲是兒童建立用左手(左利)或右手(右利)習慣的時期。
赫爾掘里斯(Hildreth)指出應訓練兒童右利的習慣,而不應隨他自由發展。
這雖然是一種很小的習慣,卻能影響兒童終身的教育與職業的成就,甚至影響其終身幸福。
影響兒童動作拙劣的因素有:一、身體不健康。
二、智力較低。
三、情緒緊張、恐懼、憤怒、妒忌等情緒均能使肌肉控制反常、動作拙劣。
四、缺乏練習機會。
五、雙親訓練過早。
六、身體的構造影響動作。
(沙依仁)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