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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港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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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2 15:5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港主制度

 

西元十九世紀的柔佛,地曠人稀,遍地荒野。

 

馬來統治者為開墾種植,便向新加坡華人廣事招攬,鼓勵他們向柔佛移殖。

 

來柔佛的墾植者,政府便撥兩河交界處的土地給他們,這些地帶俗稱港腳,其主人是為港主,政府給港主以港契,以證明其合法地位。

 

港主制度大概始於一八三三年。

 

新加坡華人(其中尤以潮州人為甚)紛紛湧入柔佛,披荊斬棘,化荒原為沃野,廣植胡椒與甘蜜等經濟作物,人口聚集愈多,一時城鄉湧現。

 

據傳說,華人開發的有一百三十八條港之多。

 

開港者有的獨資開發,有的合股經營。

 

一旦闢為城鄉後,港主便以自己的店號或姓名為港名,因此柔佛以港為地名的特別多,如財盛港、豐盛港、永平港與三合港等。

 

港主在其港地內,有權開採礦藏,砍伐木材。

 

專賣煙酒,開設賭場,徵收稅務,發行貨幣與審訊罪犯。

 

港主只需每年向馬來統治者貢納一?

 

酬金而已。

 

柔佛的港主制度,直至一九一七年才消失。

 

(崔貴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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