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人格心理學】 人格心理學(PsychologyofPersonality)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其研究主要目的包括下述三類:(1)深入了解個人人格特質,(2)精確測量與診斷個人的人格,(3)培育健全的人格與良好的生活適應。
人格心理學與人類學、社會學、生理學、生態學、倫理學、宗教學、生物化學…等學科有密切的關聯性。
其研究範圍至少包括:人格結構、人格成長、人格衡鑑與人格理論等方面。
過去,心理學家對「人格」一詞的定義紛歧不一,所以目前心理學者對人格之研究論點不同,其中最著名的有:佛洛伊德(S.Freud)的精神分析論;
楊格(C.Jung)的分析論;
艾德勒(A.Adler)、弗洛姆(E.Fromm)、賀妮(K.Horney)、沙利文(H.S.Sullivan)等人的社會心理學理論:莫瑞(H.A.Murray)的人格理論;
雷溫(K.Lewin)主張的場地論,薛隆(W.H.Sheldon)的體型論;
卡泰爾(R.B.Cattell)的因素理論;
羅傑士(C.Rogers)的自我理論;
以及史基納(B.F.Skinner)的操作式強化論等學者的理論。
由於人格的複雜性與易變性,探討個人人格,除了要具備上述各學科之學識外,尚需精通某些人格理論學派的基本論點人與選擇合適的測驗工具,方能奏功。
(葉重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