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遼代政治】 遼代興起松漠,初為八部,每部之長曰大人,「三年一會,於各部內選雄男有謀略者,立之為主。」
(遼史文學上)舊主退位,例以為常。
至阿保機為眾所立後,併七部而滅之,契丹始立,此即遼史所謂「太祖以兵經略方內」一語的解說。
遼之為號,乃賓鐵之意,取其堅也。
其政治制度,乃以部族舊習,與唐制併合運用,依舊習所建官制,稱北面官;
沿襲唐制所建官制,稱南面官,事實上北面官權力至重。
遼帝之輔弼機關,北面官:有大于越府,遼語于越即同漢之太傅,坐而論道,地位崇高。
有大林牙院,遼語林牙即同漢之翰林,掌文翰之事。
有大惕隱司,遼語惕隱即同漢之宗正,專掌皇族之政教。
南面官:有三師府,置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其官崇高,無專掌,多兼他官,如耶律室魯,加太師,為北院大王,即是一例。
有三公府,置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無專掌,多以為加官。
有翰林院,掌皇帝文翰之事。
遼國居四戰之區,為對抗周邊諸國,最重軍機集中,故遼之皇太子則領天下兵馬大元帥之職。
言及國務機關,北面官:有北宰相府及南宰相府,南北宰相府,皆掌理軍國大政。
但北府由皇族(耶律氏)主之,南府由后族(蕭氏)主之。
事實上不然,北府則多由后族,南府反多由皇族主之。
有北樞密院及南樞密院,北院掌兵機及武官銓選,相當於漢制兵部;
南院掌文官銓選,相當於漢制吏部;
有北大王院及南大王院,兩院所掌相同,皆掌部族軍民之政,相當於漢制戶部。
有宣徽北院及宣徽南院,兩院所掌相同,各掌北南院御前祗應之事,相當於漢制工部。
有夷離畢院,掌刑獄,相當於漢制刑部。
夷離畢,乃契丹語,初義為參知政事,後使之主刑獄矣。
有敵烈麻都司,掌禮儀,相當於漢制禮部。
敵烈麻都,為契丹語,漢譯為掌禮官,掌理官之司,故視為禮部。
南面官:有尚書省,初稱漢兒司,後曰尚書省,主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樞機政要,皆在北面官掌握中。
有中書省,初曰政事省,後改為中書省,職掌如何?
遼史不記,從禮志觀之,如冊封太子,則讀冊文。
有門下省,所司何事?
遼史不記,從禮志觀之,如冊封皇后,主取冊受冊之事。
地方則置五京宰相府,與中央之北南宰相府,互為表裏,以控制全局。
所謂五京宰相府者,即上京宰相府:為皇都所在地,統轄上京道內一切行政事務。
東京宰相府:統轄東京道內一切行政事務。
中京宰相府:統轄中京道內一切行政事務。
南京宰相府:統轄南京道內一切行政事務。
西京宰相府:統轄西京道內一切行政事務。
各宰相府置左相、右相,及左、右平章政事等員,主府事。
特別值得說明者,即遼之宮衛,每一皇帝即位,必設宮衛,契丹語稱斡魯朵。
有地區、有官府,轄居民,備兵馬,儼然國家中之獨立小國。
蓋因遼以部落合成國家,此斡魯朵制度,頗具有濃厚之部落彩色。
不過當中央政府有事,一旦調發各斡魯朵之兵馬時,則丁壯一體從戎,只留老弱居守,決不坐視。
尤其遼之建國,主靠武力,又處於四戰之地,為求生存,亟為致力軍務,因此周邊各小國,無不畏服。
既畏而服之,遼皆將彼等列為屬國。
依遼史記載,其屬國之數計五十有九,當時日本亦被列為屬國。
在遼史太祖及道宗本紀內,日本遺使來貢三次,可見遼之聲威遠播海外矣。
(楊樹藩)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