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懷疑論】 懷疑論,主張人類不可能獲得真確之知識。
它可能是指對一切知識之懷疑態度,也可能是指一種具有學術基礎之理論,認為一切知識皆值得懷疑。
懷疑論分普遍的與局部的。
前者包括一切知識,後者則包括某些特殊領域,譬如倫理、宗教、形而上學等。
亦有人為了達到真確知識,而把懷疑當作方法,以尋求認識真理之起點。
至於笛卡兒之方法的懷疑,則應另外討論,因為他不過是對吾人之知識根據提出疑問,而並未真正懷疑知識之可能性。
懷疑論所提出的理由有許多種。
古代的辯士派認為人類之認識永遠自相矛盾。
SextusEmpiricus主張,感官認識是相對的,吾人無法找到足夠的真理標準。
皮羅主張,吾人對於任何判斷皆應不置可否,因為對於任何判斷之贊成與反對的理由,常常同樣堅強有力。
近代懷疑論者則有蒙戴聶(Montaigne)、夏隆(Charron)和休謨(Hume)。
後者之懷疑論最有系統,對於後來之哲學思想影響最巨。
休謨以經驗主義為基礎,而懷疑因果原理,及歸納法之有效性。
他認為,在現象界,吾人只能經驗到一個事件在先,另一個事件在後,此等經驗重複多次之後,吾人便習慣地認為,類似之兩個事件,必然常常連結在一起,亦即它們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其實所謂因果關係,吾人根本無法經驗,因為吾人根本沒有此等印象。
所以因果原理是無效的。
據此而論,凡是以因果原理為基礎而作的推理(自然科學),都是無效的。
同樣,歸納法是根據少數經驗事實,而推得普遍結論之方法。
然而吾人憑什麼肯定其他未經驗之事實必然類似已經驗之事實,而具有同樣之規律性呢?
休謨結論說,歸納法根本沒有邏輯基礎,所以無效。
既然因果原理及歸納法皆無效,所以凡是以因果原理及歸納法為基礎,而建立之科學知識皆屬無效。
足見休謨之懷疑論,實為最徹底之懷疑論。
反對懷疑論之理由,約有下列數條:一、有些知識是絕對確定,而無法懷疑的,例如我確知意識的存在和第一原理。
二、吾人不能懷疑實際的生活態度,因為任何動作皆包括對此動作是否可行之判斷。
三、若將懷疑論當作一個學理,則必自相矛盾,因為它肯定沒有一件事確定無疑,而同時又肯定一件事確定無疑,那即是懷疑論。
(孫振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