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元典章】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附新集二冊,無卷數。
卷中標名亦曰元典章,省稱也。
其大綱則分為詔令、聖政、朝綱、臺綱、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十類。
總計為目八十有一,其六部所分之子目,別為三百二十七。
四庫總目稱其目凡三百七十三,每目之中又各分條格,與此本(按歸安沈氏)不相應,未知是別一本,抑總目之數偶未合也,此書世無刻本,傳鈔本亦不多見,雖有殘缺之處,亦可寶貴矣。
沈氏本目錄有記七行,云:「大德七年(西元一三○二年)中書省劄節文准江西奉宣撫呈乞照中統以至今日(元英宗時)所定格例,編集成書,頒行天下。
照得先據御使臺比及國家定立律令以來,合從中書省為頭,一切隨朝衙門各各編類中統建元至今聖旨條畫及朝廷已行格例,置簿編寫,檢舉等語。」
是此書當日乃奉官刊布,以資遵守,非僅為胥吏之鈔記,刻於江西,故有江西奉劄之語。
所附新記二冊目前有記云:「大元聖政典章,自中統建元至延祐四年,所降條畫,板行四方已有年,今僅自至治新元,以迄今日,須降條畫及前所未刊新例,類聚梓行等語。」
目後有至治二年六月日之文。
是此書刊於大德,嗣後隨時續增,以至延祐,蓋為當日官書,隨時續增者有之。
此書至今六百年來,以文字俚俗,傳本極少,然為考究元代政治、軍事,法律、經濟、民族、風俗、宗教、語言、文字必不可少之書,其於史學上之價值可知矣。
(李符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