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政治●門戶開放】 門戶開放的正式名稱為「門戶開放、機會均等」(OpenDoor-EqualOpportunity)。
採用此一原則的有西元一八八五年的柏林一般議定書,一八九八年的美西條約以及其他有關中東問題的國際事件。
其中尤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在一八九九年,針對中國問題所提出的門戶開放通牒最為有名。
嗣後該原則逐漸變成國際政治之定理,為一般國家所承認。
經一九二一至二二年之華盛頓會議,將此原則制定成類似條約的形態,並正式規定在九國公約的條款上。
惟門戶開放、機會均等所包含的內容過於抽象,因此各國在應用時每每有不同的見解與主張,時時引起解釋上的糾紛。
至於門戶開放與機會均等的原則,不但對於開放門戶提供商業貿易活動的國家應該平等,?
對於享受門戶開放的國家也應視為平等。
但事實上在東亞國際政治的運作上,列強常藉門戶開放、機會均等的名義侵犯中國的主權。
這一點可以從一九二二年的九國公約上,特別設有「締約國必須尊重中國主權、領土的完整以及行政上的獨立」一項,看出實際的情況。
至於美國在呼籲「門戶開放」的口號上,雖然也常常基於人道與和平的崇高宗旨,但是在其運用的動機與目的上,也常常假借門戶開放抑制日本大陸政策的發展,以提高其在中國政治與經濟的優越地位。
尤其美國海約翰的門戶開放主義雖然在亞洲政策上言之振振,唯與門羅主義之原旨比較,則不免前後矛盾。
而其所以不為世界輿論批評者,乃因前者在於對抗歐洲強權、維護拉丁美洲各新興國家之獨立。
而後者則在於對抗日、俄之武力侵略,刻意維護中國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不失維護世界和平、扶弱制強的高尚情操。
(王友仁)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