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61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明鄉人】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3 07:17: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明鄉人

 

明遺臣莫敬玖,目睹明室大勢已去,愴懷故國,義不臣清,於西元一六七一年率同兩粵文人、壯士及眷屬四百餘人,乘船南渡,抵達蠻坎地帶,該地當時屬水真臘,莫將軍運用外交手腕,獲得水真臘王匿翁同意,委為開墾蠻坎之責。

 

至一六七九年,明遺將高欽雷、總兵陳上川等亦不肯附清,率同軍士三千餘人,著明服分乘船艦五十餘艇,在順化附近登陸,請越王阮賢收容,越王深恐因此招清之不滿,同時亦不放心彼等駐紮腹地,乃令移往水真臘,陳上川等到達水真臘後,與土著融和相處,努力墾殖,勢力日增,不久將轄區闢為商港,華人至此貿易遷居者亦多。

 

一六八八年,陳上川因事與棉人交戰於嘉定,擊敗棉兵後,即上奏越廷,將水真臘改稱嘉定。

 

越南王朝鑒於莫氏及陳上川部屬對越南王朝之開疆拓土,貢獻良多,特下旨核准彼等在該地區改立清河、明鄉兩社自治。

 

這批明末遺臣,南渡約兩粵同鄉,南來時都為單身,與越婦結婚所生子女,當時都稱明鄉人,後來凡華父越母者均稱明鄉,而越廷對這些明鄉人,有特定之管理辦法。

 

紹治二年(一八四二),越王詔示:「凡有五名以上明鄉人之處,得准自行另立鄉社,明人須造冊呈報姓名,並禁止剃髮結辮,不得什於華人戶籍。」

 

至明命十年,復詔示:「明鄉人夫婦及其家族,不得復返中國。」

 

以爭取中華民族優秀分子參予越南之政治建設。

 

(呂秋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00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0 22:12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