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子弟學校(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大陸地區職工子弟學校,係指由企事業單位出資,為本單位職工子女創造就學條件而舉辦的學校。
包括全日制小學、全日制中學。
辦學形式多樣,有大型廠礦企事業單位單獨舉辦的中小學,有企事業與企事業,企事業與社會團體、民主黨派、地方政府聯合舉辦的中小學。
在招生、新教師分配、教師培訓、教學活動、考核和獎勵、評估和督導等方面,與地方中小學同等對待。
在當地政府統籌規劃的前提下,企事業單位自行招聘、培訓、調任和政府分配相結合的原則配備教師和幹部;
校長由企事業主管部門按國家規定選配;
辦學經費由主辦的企事業單位提供。
職工子弟學校係依國務院一九八○年〔關於普及小學教育的若干問題的決定〕規定的「廠礦企業辦學……,經費列為企業營業外項目開支。
擴大企業自主權後,在利潤留成中應當設立教育科學基金」而設立。
此外,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還制定適合當地企事業辦學實際需要的籌措教育經費辦法,包括:將一定比例教育費附加用於學校;
基本建設、購置教學儀器設備享受與普通中小學校同等優惠政策,以及鼓勵開展勤工儉學、興辦校辦產業、鼓勵職工自願捐資助學等。
一九九○年,大陸地區有企事業辦中小學校二萬五千八百多所,在校學生近九百萬人,教職工近九十萬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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