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品質)】 Qualit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質」通常說為「品質」,乃指某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內在特殊規定性;
這種質的規定性是物質世界各種事物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形形色色、千差萬別均由於各有自己的質。
一旦質的規定性不存在了,或某一事物喪失了自己固有的質,就無法和別的事物區別,而不再是某一事物,也就成為另一事物了。
事物的質是透過屬性來表現的;
屬性有本質屬性和非本質屬性,只有本質屬性才構成事物的質的規定性。
質是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八類或十類範疇(Category)之一,例如:黑、白、硬、粗等。
質也是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四大範疇之一,其中包括:實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質也是十九世紀德國觀念論之集大成者黑格爾(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1770~1831)所著〔邏輯科學〕(WissenschaftderLogik)一書中〔存有論〕(LehrevomSein)這章的一個範疇。
黑格爾認為:在〔邏輯科學〕的「有論」中包含了「質」(正題)、「量」(反題)、「度」(合題)三個範疇。
「質」是「有論」的第一個範疇;
「質」這個範疇自身又包含「有」或「純有」(正題)、「限有」(反題)、「自有」(合題)三個環節。
「質」就是「有」,然而在「有」或「純有」這個環節中,「質」是潛在的、不明顯的;
在「限有」這個環節中,「質」才顯現出來,即獲得了「質」的「有」;
到了「自有」這個環節,「質」才最後完成。
因此,「自有」才是完成了「質」的「有」。
黑格爾認為「有」(Being)是最抽象、最普遍的範疇,是一切範疇的根本,也是「決定的有」(determinatebeing)。
這「決定的有」只是有一般的決定性;
這一般的決定性,黑格爾認為就是「質」或「性質」,理由是:「決定的有」乃是「有」之不會立即變為「無」者。
其所以不會立即變為「無」,實是由於它的決定性。
這種決定性,事實上就是「有」。
這種決定性與「有」是同一的,不能分離的。
而這與一物之「有」同一而不能分離的決定性,即是這一物的「質」。
黑格爾所謂的「質」是屬於思想範疇,是指概念的「質」,即概念的規定性。
認為某一概念之所以成為某一概念,乃是由於其成為某一概念的「質」,如果失去了它的「質」,便不成其為某一概念了。
不過,「質」還不是明顯的概念,而是潛在的概念,也是一個發展的過程。
認識事物,實即認識事物或概念的質(性質),因此,必須依據充足的材料,對事物的屬性作全盤的分析研究,從中掌握構成該事物而有別於其他事物的本質屬性,再把錯綜複雜的事物區別開來,這樣才能清楚地認識雜多的現象事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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