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學大臣】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清廷中央官制職司教育者向為禮部儀制司,然同治元年(1862)後,京師同文館等各種新式學堂紛紛開辦,卻分由各衙門主管,無一定體制。
光緒二十四年(1898)管學大臣之設置,可視為新教育行政制度之嚆矢。
是年,清德宗銳意變法自強,推動新政,在教育方面首即開辦京師大學堂。
同年五月,章程草案奏准,依法設管學大臣一員總攬事務,以大學士、尚書侍郎兼署,是為清季管學大臣之首設。
五月十五日,上諭命協辦大學士孫家鼐管理大學堂事務,負責籌辦有關事宜,並兼轄各省學堂。
但此時制度概屬草創,一切學務行政均因陋就簡。
光緒二十六年,直隸義和團事件引發八國聯軍攻占北京,京城內外殘燬不堪,大學堂亦受波及。
清廷痛定思痛,決下詔興學以圖富強;
光緒二十七年因學務日繁,管學大臣一職遂於禮部外專設,為最高教育行政長官,派張百熙充任,兼管京師大學堂及全國學務。
二十八年,張百熙奏准新學堂章程,即〔欽定學堂章程〕,京師大學堂於拳亂兩年後重新開學。
張百熙實心任事,惟因急謀開拓,遂遭疑忌,且又涉及滿、漢心結,故次年正月,清廷增派時任刑部尚書的榮慶分任管學大臣。
由於〔欽定學堂章程〕有缺失,清廷於同年閏五月初三,著命一向究心學務而成效卓著的湖廣總督張之洞,會同張百熙、榮慶重新釐定。
此即〔奏定學堂章程〕擬議之由來。
然張之洞鑒於管學大臣一職既管京師大學堂,又管全國學稱,條緒萬端,兼顧難周,故又奏請特設「總理學務大臣」統轄全國學務,京師大學堂另設總監督專司管理,受學務大臣節制。
清廷准其所奏,詔改管學大臣為學務大臣,派大學士孫家鼐充任,另大理寺少卿張亨嘉充任大學堂總監督。
至此,中國近代中央教育行政首長權責正式確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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