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控制】 GroupContro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群體控制是指一個群體能獲得其成員的服從與遵守規範的力量。
一個群體若沒有控制力,則無法發揮群體的功能,其成員間互動的型態亦將沒有秩序,且難以預測。
但若控制過嚴,則可能降低群體的吸引力,甚至導致群體內部的衝突與不滿。
群體控制由三個相互關聯的因素所構成。
1.規範(norms):是指一個群體對於適當和正確的活動與行為有共同的期望和準則。
群體規範來自群體成員的價值觀、愛惡與共識。
規範作為群體控制方法之一,亦有其差異性,各個群體所需要的控制方法有別,對規範的選擇也有異。
一般而言,群體規範有三類:一是程序性規範(proceduralnorms);
二是角色規範(rolenorms);
三是文化規範(culturalnorms)。
2.角色(roles):指在群體中,對每個成員所期望的行為表現。
角色意謂在群體控制下,在一確定的情境中,成員應該表現的行為;
在履行一個角色的任務時,不僅表現該角色應有的行為,並且也限此角色不得偏離群體對該角色行為的期待。
在群體發展過程中,每個成員依其人格特質、知能、社會地位、人際反應模式及在群體互動中的表現,逐漸形成自己的角色模式,而據以表現其在群體中的行為。
3.地位(status):群體控制透過成員在群體中的地位發揮其控制力。
地位是指個別成員在群體中為其他成員所評定的等級。
每個群體對其成員地位的評定方法不一,或以其擔負責任的輕重;
或以其受歡迎的程度;
或以其貢獻的大小;
或以其在群體中職級的高低;
或以其在群體外的聲望;
或以其在群體中表現的情形。
上述群體也由此發揮其控制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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