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制】 Tempe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節制是運用心靈中理性或意志的力量來約束自己內心中追求快感的衝動或感官慾望的滿足。
人有與生俱來的口腹之慾和性慾,如只在這些上追求滿足,則人之尊嚴便無法彰顯,社會也必流於混亂,故為使人與禽獸有別,並維持社會秩序,個人對其衝動及慾望必須加以節制。
中國的儒家一方面承認人有各種的慾望,如追求美味、美色、好音及安逸;
但另一方面,也體認到慾望的不當追求會貶損人之價值及導致社會秩序之崩潰。
故儒家提倡「致中和」及「克己復禮」。
所謂致中和,即在使內心中之各種情緒在發諸於外時,均能合乎節度;
所謂克己復禮,即在使人之慾望均能受到外在禮法的約束。
總而言之,儒家所強調的即是「節制」。
節制的方法大致有二:一是透過外在禮法約束,使人不敢胡作非為;
一是透過個人的修養工夫,克制自己內心之慾望。
道家也同樣講究節制的工夫,但主張從根本上禁止有可欲之物出現,欲望自然不會產生。
在西方的哲學體系中,節制是一種美德(virtue)。
提倡進化論的達爾文(C.Darwin,1809~1882)認為節制這種德性僅出現於文明社會中,是文明社會對個人之要求;
心理分析的創始人佛洛依德(S.Freud,1856~1939)則反對這種論調,認為只要是有組織的社會生活,都需要個人對其原慾(libido)節制。
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427~347B.C.)視節制為四種主要美德之一。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更倡「中庸之德」,以節制為德性之德(moralvirtue),有這種德性的人,可以克服內心對性慾及食慾的過度追求或過度禁絕。
中世紀神學家聖多瑪斯阿奎納(St.ThomasAquina,1225~1274)則認為節制所包含的不僅止於對性慾及食慾的控制,生活中的各種樂趣(如花錢、交友及學習之樂趣)的過與不及都是應該克服的。
在基督教的體系中,有些神學家認為所有樂趣的追求都應抑制,而不是過與不及的調和;
這種觀點發展到極端就是禁慾主義。
根據人類學家的觀察,所有人類的道德體系都不鼓勵慾望的過度追求,主張應由理性來調節慾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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