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毽球運動是國人自創的球類運動,由踢毽子的活動衍化而成的。
在以前福建福州境內,民間孩童流行一種「跳毽」運動,跳毽是將鵝毛毛管穿過銅板中孔,再將穿過銅板的手管編織成一個小球,毛管球彈性奇佳,通常一踢可至二、三十公尺。
跳毽的玩法非常簡易,將人員分成兩隊對踢,一方若踢不到而使球落地,就輸了。
現行之毽球運動除了保有跳毽的玩法,並在兩隊球員中間架一球網來進行比賽。
毽球運動是由臺北市萬華國中體育教師李明秀研制,他將中國武術、踢毽和足球運動的腿法融合,參考桌球、羽球、網球及排球等運動規則,應用羽球和排球場地及球網,自民國六十六年(1977)起即開始研制一套適用的毽球規則及球具,於民國七十年開始推展毽球運動。
毽球比賽所用的球,即稱為毽球。
毽球可分成兩個主體,一為球(含球蒂、球座),一為毽毛。
球主體直徑約十公分,球蒂直徑為二‧五公分,中央鑿了一個小孔,以便毽毛插於孔內。
毽毛為布製人造毛,長約十五至二十公分,毽毛共有六至八根。
比賽可分為單打(每邊一人)、雙打(每邊二人)、五人制團隊賽(前排二人、後排三人),單、雙打比賽採用羽球場地,團隊賽則採用排球場地。
比賽一局二十一分,採三局兩勝,或五局三勝制,比賽方法與排球比賽雷同,一方踢、觸球至多三次,球即須過網。
除上肢(肩關節以下至手指)外,全身均可觸球。
毽球運動可一人或多人玩,占地不大,除了手部以外,全身都可充分活動,所以玩法多、變化大,運動量也高,適合家庭、學校與社區人員從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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