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人】 RespectforPers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敬人即是對別人的尊敬。
具體而言,對別人內在價值的肯定、及對別人的謹恪有禮,以至對別人的關懷。
在哲學討論中,「敬人」一概念牽涉到兩個要素:一是「敬」;
一是「人」。
在中國儒家的學說中,「敬」是沒有輕慢之意的謹悟態度,在人際間,這種態度表現在與人交接時謙恭有禮,如對居上位者和長輩的恭敬;
如對自己所承擔的事務慎重其事,敬人在於有禮貌,敬事在於認真負責。
在西方康德倫理學(KantianEthics)的系統中,「敬人」之敬是在人際交往之間,把對方「看做是自為目的的道德對象,而不是一個只有利用價值的物」;
更進一步說,敬人是把對方看做是一個有崇高內在價值的對象、或對人寄予相當程度的關懷、不讓他受到不當有的傷害或苦難,對人的尊敬不因對方性別、社會地位、種族、膚色之不同而有別。
至於受尊敬的人是什麼樣的對象?
哲學中有兩派見解。
一派認為,只要是具有人類外在特徵的個體都應是尊敬的對象;
換言之即使是植物人、重度智能不足者、嬰兒等也都要尊重。
但有些哲學家則認為,只有那具有理性、能夠進行理性思考、能夠採取理性行動、能夠依循道德律而行的人,才是受尊敬的對象,對於不合理性的人,固然也應以某種道德態度相待,但這種態度卻不是「尊敬」。
在道德哲學中,除了上述問題之外,哲學家還討論下列問題:「敬人」只是一種道德的態度(moralattitude)抑或也是一種道德的原則(moralprinciple)?
如果是道德原則,那麼是否為一項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原則?
還是只為許多具有同等重要性的道德原則之一?
在這些問題上,有許多哲學家認為「敬人」不僅是一種態度或個人所應具有的德性(virtue),更是個人乃至於社會所應遵行的道德原則。
至於「敬人」是否為一最重要的道德原則,在康德倫理學中,肯定為是。
近代西方社會生活的事實也肯定「敬人」是最基本的道德原則;
但在功利主義者,則以為敬人只是道德原則之一而已。
像孟子說的「敬人者人恆敬之」,別敬人不但只是表現於對方,同時也含有自己期望受到尊敬的意思,是人我之間的參照,但沒有功利成分,而是心理的了解與會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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