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業餘文化學校(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幹部業餘文化學校是大陸地區五十年代初起為提高工農幹部的文化程度而設立的成人初級學校。
一九五一年時稱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由高級機關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分別舉辦;
其任務是招收十八歲以上,具有初步閱讀能力的工農幹部,實施相當於完全小學程度的教育。
參加人員留職進修,修業期限為兩年。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幹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縣以上各級機關根據條件逐步開辦幹部業餘文化學校或文化補習班,並對這類學校的學制、課程、教學時間作了一般規定:學制,高小班大約兩年(掃盲階段除外),初中班大約三年;
課程,高小班設語文、算術,暫時不能設初中班的地方可增設自然常識;
初中班設語文、代數、歷史、地理、自然常識,如學生因工作需要必須學習其他課程時,可開辦選修班;
教學時間,高小語文、算術各二百四十學時,初中語文三百學時,代數一百二十學時,歷史一百學時,地理八十學時,自然常識一百二十學時。
各地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一九五四年起,幹部業餘文化學校開始向中等教育程度發展。
一九五六年第二次全國幹部文化教育會議提出的〔幹部業餘文化學校暫行規程(草案)〕規定:「幹部業餘文化學校學制:掃盲班一年半至二年(實際教學約四百八十小時),小學二年,初中、高中均為四年。」
「課程:(1)掃盲班:設識字、算術兩科。
(2)小學班:設語文、算術、歷史、地理、自然五科。
(3)初中班:設語文、算術、代數、幾何、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九科。
(4)高中班:設語文、代數、幾何、三角、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九科。」
教學時間為:「每年分兩學期,每學期實際授課時間應保證二十週。」
隨著幹部教育發展和工農幹部文化程度的提高,該類學校於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陸續停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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