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中】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黃建中(1889~1959)字離明,湖北省隨縣人。
六歲進私塾就讀;
十二歲起接受新教育,先後就讀隨縣高等小學,德安府中學;
民國二年(1913)入北京私立明德大學肄業;
次年,入國立北京大學,攻讀文科中國哲學,尤究心於先秦諸子學說及宋明理學。
民國十年(1921),考取湖北省公費留學,赴英國;
先進愛丁堡大學,然後轉入劍橋大學,主攻教育學、倫理學及哲學。
歸國後,黃氏先後擔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兼代常務次長;
任內曾起草大學、專校組織法及規程。
後調任湖北省政府教育廳長,首試辦中小學畢業會考,又選派學生出國留學,創設高級中學及教育學院;
其辦理教育學院特別倡導「由行而知、由做而學、由勞而獲」的師資訓練原則;
二十三年(1934),回任高教司司長;
抗戰期間,數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勝利後先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後又當選立法委員,迄在臺逝世。
綜觀黃氏一生,雖曾任行政職務及民意代表多年並且卓有成就,惟其畢生事業,仍以任教及著述為主;
自民國六年(1917)畢業於北京大學,即留校任補習班教師,並由蔡元培校長介紹任朝陽大學講師,後並擔任國立北平女子大學教授、北京大學講師;
其於擔任國立暨南大學教授兼教務長期間,嘗訂定道德、科學、軍事、政治與職業五種訓練,作為教學方針;
而任教國立中央大學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時,則主張個性、群性與民族性應交互調和發展;
嗣先後擔任國立四川大學師範學院院長、中央幹部學校研究部教授兼教育組主任、國立政治大學等校教授;
以迄任教臺灣師大,作育英才甚眾,貢獻亦最大。
先是民國三十八年(1949)黃氏隨政府渡海來臺,即應臺灣省立師範學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身)之聘任教育系教授,一度兼代系主任;
四十四年(1955)師大教育研究所成立,受所長田培林之懇託,乃主講研究所課程並指導研究生論文。
桃李滿門,經師人師,其間曾兼任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教澤廣被,嘉惠學子。
四十八年(1959)九月,因病逝於臺北,享年七十一歲。
黃氏主張研究中國教育之發展,其要在於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兩方面,一事一理,互為表裡,既均有其社會文化背景,而彼此又相互影響;
有時前者引起後者,是理不離乎事,有時又後者創發前者,則事不離乎理。
二者合而治之,事理固可兼賅;
分而治之,理事亦得互證。
專研究教育制度時,應事詳於理,專研究教育思想時,則應理詳於事;
而社會文化背景皆不可忽略。
先分治,後合治,則一面博徵其事,一面詳述其理;
融會貫通,終歸於約,庶幾「博而不雜,約而不漏」。
同時,黃氏在中國哲學之研究方法上,也有其獨到的主張;
而他所倡導的教育學說,乃是基於人性本位、理性至上、民生中心的觀點,最具創見。
黃氏之主要著作,計有專書:〔比較倫理學〕、〔教育哲學〕、〔中國哲學通論〕、〔中國哲學史〕(上卷)、〔殷周教育制度及其社會背景〕、〔荀子名理與蓋然論〕;
另有論文講辭等四十餘篇,彙編為〔文教與哲學〕,約三十餘萬言。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