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制】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開放制」為師資培育制度的一種形式,係指將師範院校納入一般學校系統,換言之,不再只單獨設立師範院校來培養師資,而由一般大學或與師範院校來共同培養。
我國自民國八十三年(1994)訂頒〔師資培育法〕,確立開放制的師資培育制度。
以下就採取開放制的理由及其問題,分別說明:1.主張開放制的理由(1)師範教育多元化是世界主要先進國家的發展趨勢,實施開放制的師資培育是順應世界潮流的作法。
(2)可促使有興趣及有熱忱的一般大學生能從事教學工作,符合我國當前民主、自由與開放社會的需求。
(3)師資種類繁多(如職業類科或特殊教育的師資),單靠師範院校無法充分提供師資,而開放制的師資培育,師資來源多元化,可培育各類科的師資。
2.實施開放制的問題(1)師資素質難以保證:開放師資培育途徑多元化後,師資供需將由市場自然調節,但一般大學校院雖設有取得教師資格所需的教育科目,然由於學校教師編制有限,不易給學生提供有系統的教育課程。
再者,一般大學比較強調學科專門教育,學生大部分時間用於專門科目,使教育科目修習流於形式化,如此一來,師資素質便無法獲得良好的保證。
職此之故,如何透過實習及檢定等來確保教師素質,是值得重視的課題。
(2)實習制度的問題:教育實習是師資培育機構學生在校所學的教育理論與實際結合的課程,是教師專業化的重要關鍵,其目的在使其經由養成教育階段,透過實習之歷練,順利成為學校正式教師,以增進其教學。
輔導及生活適應的能力。
開放制的師資培育,取得教師資格而等待實習的人數勢必很多,而且將來的教師資格如仍以學歷檢覈方式辦理,實習制度規劃完善與否,必然影響所培育出的教師素質。
(3)教師資格檢定的問題:教師資格的取得,由早期師徒制至一九六○年代能力本位制到目前強調證照制度,無非是在建立專業水準及專業形象。
而教師資格檢定是師資培育多元化後必然需要實施的措施,中小學教師資格之檢定應分初檢及複檢,並將教育實習與複檢結合,而檢定方式應包括筆試、口試及教學演示三項,以確保教師素質。
師資培育多元化,雖可因應社會需要及符合世界潮流,惟開放制的師資培育並不能保證師資素質水準一定提升,如任由市場機能來調節,可能會喪失原先的教育目標,無法使一流人才進入師範教育系統,反而造成師資的低落。
因此,在師資培育開放之餘,亦應妥慎規劃相關措施來配合,如設計良好的實習制度,建立妥善的教師資格檢定制度,建立完善的在職進修制度等,以確保教師素質不致降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