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 Evolu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進化是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Darwin,1809~1882)解釋物種源起及發展理論中的重要概念。
後來這個概念也用來解釋社會及政治的發展。
在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之前,解釋物種起源的主要理論是「神創說」。
神創說主要是根據〔聖經舊約‧創世紀〕的記載,認為物種的源起始於上帝的創造,上帝在六天當中創造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所有生物;
伴隨著神創說的是「物種不變說」,主張物種一經創造,便不再變化。
達爾文的進化論反對上述觀點,認為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物種,表面上雖然繁多,但歸根究底,卻只是由少數原始生物、經過長時間遺傳和自然選擇的過程,從低級到高級並從簡單到複雜逐漸進化而來。
故和神創說和萬物不變說不同,達爾文的主張是進化說及物種變異說。
達爾文的進化論也用來解釋人類的源起。
人類在基督教的體系中被賦予一個特殊的位置,人為上帝所造,位於上帝及天使之下,但遠高於其他的萬物,萬物均可為人所用。
但根據達爾文進化的觀念,人類亦為萬物中之一種,其起源及發展的過程在本質上與其他萬物並無不同。
受到達爾文進化論影響的領域不僅在生物學,西方世界原來倚為根本的宗教信仰和倫理體系,在進化論的挑戰下都顯得搖搖欲墜。
達爾文的進化論後來也影響到心理學、社會學和哲學的發展;
著名的理論家如詹姆斯(WilliamJame,1842~1910)、佛洛依德(S.Freud,1856~1839)、馬克斯(K.Marx,1818~1883)、恩格斯(F.Engels,1820~1895)、柏格森(H.Bergson,1859~1941)和杜威(JohnDewey,1859~1952)或多或少都接受了達爾文的進化觀念。
但在心理學中,遺傳因素仍與生物學有關,適應又與環境或社會有關,所以仍然在研究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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