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思想】 Spinoz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斯賓諾莎(BaruchdeSpinoza,1632~1677)生於荷蘭阿姆斯特丹,為富商之子,但從小不喜經商,愛好沉思冥想,終生獻身學術工作,對神學與數學頗有心得,力圖以泛神論的觀點,協助西方理性主義,尤其是想使笛卡爾(R.Descartes)學說走出困境。
斯氏最重要的著作是〔倫理學〕。
1924年在德國出版了〔斯賓諾莎著作集〕四卷。
斯賓諾莎認為宇宙間只有唯一的、永恆的實體,即是上帝。
上帝不但是自己的因(CausaSui),也是萬物的因--即萬物是上帝必然的表現。
他認為有限世界為製造的自然,上帝為能製造的自然,由此而形成了實體即上帝,上帝即自然的泛神論。
上帝具有無限屬性,其中能被人認識的只有思維和擴延,這兩種屬性乃上帝一體的兩面。
實體和屬性要透過樣式來表現,樣式有兩種:無限的和有限的。
思維屬性的無限樣式是絕對的理智;
擴延屬性的無限樣式是運動和靜止。
思維屬性的有限樣式是抽象觀念;
擴延屬性的有限樣式是具體事物。
觀念與事物雖然沒有相互作用,但卻有並行的對應關係,因此解決了笛卡爾心物二元的難題,所以斯氏的觀點又稱為平行一元論。
斯氏認為萬物的存在和活動都必須來自上帝本性的必然性,並受必然性的規定。
因為每一事物都是依從上帝本性必然衍生的,所以沒有一種事物是偶然的。
「偶然性」只是我們知識上的缺陷,實際上並不存在,這是他的決定論的觀點。
斯氏把知識分三種:第一種是通過感覺而得的,稱之為想像;
第二種是經由推理而得的,稱之為理性;
第三種是直接由了解事物本質而得的,稱之為直觀。
他認為第一種知識是錯誤的原因,第二種和第三種知識則必然是真的。
斯氏以為其理的標準就是真理本身,真觀念必然符合它的對象,這是真理的外在標誌;
而真理的內在標誌是清晰、明白和確切性,這是唯理論的特點。
斯氏強調倫理學是人類謀求最大幸福的正確途徑。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自然本質決定人的本性必然,追求自我保存,追尋有利的事物。
趨利避害、謀取利益是人性的普遍規律,但是人又有理性可以透過思維訓練,認識自然的必然性,獲得善惡的正確知識,從而控制人的欲望,使人不致成為情感的奴隸。
由理性指導,人才會有合乎道德的生活;
並且相信上帝的恩寵,去愛上帝、愛世人,是讓人性免於泯滅,而與上帝同在的唯一保障。
斯賓諾莎的泛神論思想對赫德(J.G.vonHerder,1744~1803)、雷辛(G.E.Lessing,1729~1781)、謝林(F.W.J.vonSchelling,1775~1854)、歌德(J.W.vonGoethe,1749~1832)、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等哲人都發生了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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