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表現評量(美國)】 TeacherPerformanceAssessment(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師表現評量是指評定教師是否已達預期的教師的角色之程度、教師的優、缺點及教學需要改進的地方。
通常包括說明需要改進之行動。
教師表現評量已越來越為師資培育機構、教師資格檢定、教師專業成長學程、師資評量之學程及相關的研究等所接受,就培育師資而言,教師表現評量比評等第、修過的課程及累積之學分等有較高的表面效度,同時能告訴老師優點及需要改進之處。
就檢定教師資格而言,教師表現評量可提供更多有關於教師能力的證據,尤其是當評量有明確的角色要求時。
就教師專業成長的學程而言,教師表現評量可提供教師成長的歷程。
大多數評量教師的計畫由於採用教師表現評量而更具可靠性。
教師表現評量需決定的事項如下:(1)評量教師的那些角色;
(2)評量那些影響教師角色的變因;
(3)使用那些評量程序,如自我評量、同儕評量、評鑑員所作的評量等;
(4)將用那些技術,如觀察、錄影或錄音、測驗、面試、檢核表、評分量表、分析學生表現的資料、作品檔案卷集;
(5)各項評量資料如何統整;
(6)如何追蹤評量教師;
(7)如何使用評量資料,需完成的模組(modules)、科目、或學程、發證照、發聘約、留職、職位升遷、解雇、調薪及獎勵等。
教師表現評量的目的可為(1)改進個人或專業成長;
(2)了解達成教學責任的狀況;
(3)行政管理;
(4)表揚與獎勵;
(5)研究。
評量的目的將影響評量的程序、使用的技術與資訊。
為了改進個人或專業成長的目的之評量,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以幫助教師成為專家或輔導教師。
此種評量通常設計成提供資訊的形成性評量,採用各種自我評量的策略或其他的策略,非正式的(志願的)或正式的(規定的)均有可能。
以表揚及獎勵為目的的評量則是為了改進一個學程或為了維持一個學程的信譽。
此時,教師表現評量通常為總結性評量且由教師以外的人員主其事。
為了研究而做的教師表現評量通常是為了研究與學生成就相關的變因及其他導致成功的變因。
大多數這類的研究與教師的教學角色有關。
這種評量是經由他人以各種技巧及過程完成。
常是自願的,不過在某些情境下,也有的是因被要求而為之。
為了說明已達成的教學責任而做的教師表現評量則是為了要提供「表現」的相關證據。
大多數採用總結性評量的數據,也有採用形成性評量的數據的。
通常是採用教師本身以外的個人的觀察、分析及評量的資料。
大多數這種評量是由政府機構或由自願參與的專業學會完成的。
為了行政或管理而做的教師表現評量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教師已達到他們最低的可被接受的水準。
這種評量也可能是為了發給獎金或升等。
多數這種評量是總結性的評量,但也可能在一種形成性的情境下為之。
通常以教師本身以外的人觀察、分析並審核數據、及做成決策。
多數這種評量是政府機構要求的,可能是全國性,省政府或地方政府要求的,視學校的權威結構而定。
教師表現評量可採一種或多種方式。
有些方式已建立了一套評量的內容,過程及工具,且已經一再地使用,或為評量或研究學程的一部分。
例如,韓特模式(Hunter'sITIPModel),特雷多同儕評量模式(ToledoPeerEvaluationModel),古德自我評量方式(Good'sSelf-evaluationApproach),臨床輔導模式(ClinicalSupervisionModel),目標管理方式(ManagementbyObjectivesApproach),佛羅里達(Florida)及喬治亞(Georgia)的州內教師評量系統(StateTeacherEvaluationSystem)。
一般性的則視評量的目的,而選用已有的評量之內容,過程或工具組合而成。
目前,以教師表現評量作為形成性的用途是一個趨勢,越來越多的情況採用自我評量的過程。
自我評量可全由教師本人完成,但通常包括參與的或互動的人員,例如同儕,輔導員,諮商員及學生。
所使用的工具及技巧包括(1)對教學的反省思考;
(2)分析教學的記錄;
(3)建立學習歷程的檔案(portfolios)並分析之;
(4)他人非正式的回饋;
(5)別人所填答的資訊;
(6)被別人觀察;
(7)觀察其他的教師;
(8)小組的對話;
(9)反思並分析所期望的教師角色及資料。
教師表現評量存在的一些問題則有(1)花費;
(2)對所評量的教師角色之定義;
(3)所評量之角色的標準;
(4)教師各種表現之取樣;
(5)評量所用之工具;
(6)所能接受之最低水準;
(7)數據之取得及分析與評量;
(8)工作人員能投入的時間;
(9)教師與評鑑人員互動之機會;
(10)取得並應用各種資訊來源的程度;
(11)資料能公開的程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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