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掃除文盲單位標準(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基本掃除文盲單位標準是對單位掃除文盲應達到的數量和質量要求,即在工廠、企業、農村基層單位中,非文盲須達到的一定比例。
大陸地區的有關掃盲標準在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同時期略有不同:一九五六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提出的標準是掃除工廠、礦山、企業中文盲的百分之九十五左右,掃除農村和城市居民(十四至五十歲)中文盲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一九五七年三月八日教育部在〔關於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在四十歲以下的文盲中掃除工人文盲的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幹部中的文盲則除少數有特殊情況者外都應掃除。
一九五八年一月,教育部將基本掃除文盲單位的標準定為:工礦企業十四至四十歲的青壯年中,非文盲達到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五;
農村、城市街道和工業合作社十四至四十歲的青壯年職工中,非文盲達到其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
一九六○年教育部又提出農村青年中非文盲達到其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五為基本掃除青年文盲單位。
一九七八年大陸國務院〔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將農村基本掃除文盲的單位標準定為十二至四十五歲的少年青年壯年中非文盲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一九八八年二月五日國務院發布〔掃除文盲條例〕,將基本掃除文盲單位標準規定為:「十五周歲至四十周歲人口中的非文盲人數,在農村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在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鎮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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