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高等學校教育評估係指大陸地區高等教育管理部門根據一定的教育目標和標準,對高等學校教學水準和教育品質所作的評價。
此項工作始於一九八五年五月,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教育管理部門要組織教育界、知識界和用人部門定期對高等學校的辦學水準進行評估,重點支持優秀學校,嚴格整頓劣質學校。
同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開始高等工程教育評估研究和試點工作,以建立高等教育評估的基本理論,確立高等工程教育評估的指標體系、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建立評估工作的組織機構、程序和政策。
一九八七年,大陸地區有八十七所高等工業學校參加國家教育委員會布置的正式評估試點工作。
同時,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開始對一些學科、專業的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進行質量評估試點工作。
根據一九九○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評估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評估的主要目的,是要增強高等學校主動適應社會需要的能力,發揮社會對學校教育的監督作用,提高辦學水準和教育品質;
其基本任務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標和標準,系統地收集學校教育的主要訊息,對學校辦學水準和教育品質作出評價,為學校改進工作和教育管理部門改善宏觀管理提供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分為三種基本形式,即合格評估、辦學水準評估和選優評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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