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函授教育(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高等函授教育是大陸地區運用通信方式,進行與全日制高等教育相當的教育教學的一種遠距離教育形式,是函授教育的最高層次。
高等函授教育以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人員、應屆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為招生對象。
學生以自學函授教材為基礎,通過面授、輔導答疑、作業、實驗、實習、考試考查、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及答辯(或畢業論文及答辯)等教學程序,實踐教學計畫。
學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本科、專科或若干單科進行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目標;
修業年限根據所學課程的多少而定。
學制有學年制和學分制兩種。
有的還設有大學後繼續教育,供已取得大專學歷的高級專門人才的進修。
高等函授教育主要由全日制高等學校舉辦。
一九八○年八月,教育部〔關於大力發展高等學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的意見〕指出:「全日制高等學校舉辦函授教育和夜大學……,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此後,高等函授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
一九八七年二月,國家教育委員會又頒發了〔普通高等學校函授教育暫行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指出:「舉辦函授教育,是高等學校的基本任務之一。
舉辦函授教育的高等學校,必須把函授教育的發展規模、專業設置、機構編制、基建項目等,納入學校的總體規劃,進行統籌安排。」
〔條例〕還規定了舉辦高等函授教育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如:有與函授教育招生規模相適應的合格的專、兼職函授教師隊伍;
有符合規定的函授教學計畫和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
有符合培養規格要求的函授教材、自學指導書和教學參考資料等。
此外,還有「函授教學以有計畫、有組織、有指導的自學為主,並組織有系統的集中面授;
注重理論聯繫實際;
認真嚴格地組織教學全過程」等函授教學的基本要求。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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