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生(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旁聽生在大陸地區一般指的是在高等學校(大學、學院或大專等)與其他正式註冊學生一樣聽課,但不參加有關課程考試,或不要求有關教師予以評定其學業成績的學生。
旁聽生聽課前,一般須到聽課學校的有關部門(如系辦公室)申請登記,由學校考查其旁聽理由、學識程度及相應能力,經批准後取得旁聽資格;
有些學校以頒發旁聽證或聽課證的形式予以認可並進行管理。
部分旁聽生為取得聽課證須繳納一定費用,也有部分旁聽生只要取得任課教師同意便可聽課,並未辦理正式聽課手續。
旁聽生選課多根據自己的興趣與需要,不一定有系統或求取選課的完整。
登記註冊的旁聽生學完所授課程後,可由學校發給相應的旁聽證明書。
但此證書不具有正式學歷證書(如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之效力,僅供有關單位了解學員情況時參考。
中國旁聽生制之實施始於民國初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學校長期間,由於蔡氏倡導「思想自由」、「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辦學方針,影響所及,該校對一切好學上進的非本校青年來校旁聽選課,獲取新知識,切磋學術提供方便。
此傳統一直保留至今,並對其他高校有所影響。
大陸地區某些中學的高中畢業班亦接受少量旁聽生。
這些人多為參加高考落第,而擬於次年重考的歷屆高中畢業生。
其旁聽目的是為了鞏固、加深對已學知識之理解,對自身知識結構中的薄弱環節予以彌補、改進,以利重考。
一九九四年下半年,高等學校的旁聽生政策有所改變。
該年九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正式下令,同意南京大學打破慣例,首次在高等院校中試招「本科旁聽生」。
其具體作法是:本科旁聽生只要求以同等學歷入學,入校後實行學分制,與正式生同等要求。
修足學分即發給正式畢業文憑。
本科旁聽生求學須繳納高額費用,包括報考費、專業選擇調節費、學分費、住宿費,相當昂貴。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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