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9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師範院校建康教育課程之發展】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2 04:17: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師範院校建康教育課程之發展

 

DevelopmentofHealthEducationCurriculuminTeachers'TrainingInstitution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師範院校為培育各級學校師資的搖籃,師範院校的學生在學期間必須接受健康教育課程,將來任教時才能勝任健康教學和學校衛生工作。

 

歷年來我國師範院校健康教育課程發展之歷程如下:民國元年(1912)男子師範學校本科及女子師範學校本科都設有「生理衛生科」。

 

民國十四年新學制〔師範學校課程綱要〕規定六年制師範學校設「生理衛生」科。

 

民國二十四年〔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每週時數表〕中列明開設「衛生」科。

 

民國二十九年修訂公布〔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各學期每週教學時數表〕,規定師範學校設「衛生」科,簡易師範學校設「生理衛生」科。

 

民國三十三年師範學校開設「衛生」科。

 

民國三十四年〔社會教育師範科教學科目及各學期每週教學時數表〕列「衛生」一科,以講授鄉村衛生為主。

 

民國三十九年修訂公布〔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每週教學時數表〕,將「衛生」併入「體育」,但注明包括衛生常識之教學。

 

民國四十一年修訂公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仍將「衛生」併入「體育」內。

 

民國四十三年師範學校開設「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

 

民國四十四年修訂公布〔各類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每週教學時數表〕,普通師範學校設「學校衛生」,另設「衛生教育」選修科目。

 

體育師範科設「衛生學」,音樂師範科及藝術師範科各設「學校衛生」,三年制幼稚師範科設「衛生」、「兒童保育及看護」。

 

民國五十二年修訂公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規定「健康教育」為必修科目。

 

同年公布〔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國校師資科暫行科目表〕,教育專業課程中列「健康教育」為必修科目。

 

民國五十四年修訂〔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國校師資科暫行科目表〕,在教育專業課程中仍將「健康教育」列為必修科目。

 

民國五十九年修訂公布〔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國校師資科暫行科目表〕,列「健康教育」為教育專業課程中之必修科目。

 

民國六十一年修訂公布〔師範專科學校科目表〕,除五年制國校體育師資科將「健康教育」列為必修科目外,其他各類國校師資科均將「健康教育」列為選修。

 

民國六十七年公布〔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普通、音樂、美勞、體育科課程標準〕,又將「健康教育」列為必修科目。

 

民國七十六年〔師範學校科目表〕中仍將「健康教育」列為必修科目。

 

根據以上設科情形可知,我國國小師資培育機構(由師範學校而師範專科學校而師範學院)一向都有健康教育課程,使未來的國小師資具備正確的健康知識、態度和習慣,進而有效指導他們所教導的國小學生。

 

但是培育中等學校師資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及開設教育學程之一般大學和獨立學院,除少數學系(如臺灣師大衛生教育系)開設有專業健康教育課程外,其他均告闕如,此種現象亟待改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04:3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